【刘哲伟专栏】杀鸡焉用牛刀?政党名单制遏制议员跳槽


刘哲伟

如果暂时只要遏制议员跳槽,并不需要为了跳槽的议员,修改整个选举制度。(档案照:透视大马)

不少人在评论遏制议员跳槽的课题上提出修法的建议,包括巫统资深领袖纳兹里在内,建议修改选举法令,将现有选举制度改为政党名单制(party-list)以遏制议员跳槽。

我不认同此观点,杀鸡焉用牛刀。如果暂时只要遏制议员跳槽,并不需要为了跳槽的议员,修改整个选举制度。毕竟每个制度都有优点和弱点,但如果弱点出现于执行上而不是制度上,那修补执行上的不足就已足够。

当然有人建议以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来代替“领先者当选制”(First Past the Post)。这是一个有趣的话题,讨论到底是比例代表制还是领先者当选制更适合马来西亚。

但是今天,我们试着把重点放在议员跳槽上,我曾经在《反跳槽法只是次要》文章中提及,大家可以参考。

实际上,跳槽问题并不难解决,最难是政治人物本身是否有意愿解决此问题,因为议员跳槽可能是在某个时间点或倾向于某个人。对此,我想不是所有政治人物都会以实际、法律角度去探究,仅仅发表意见是不能推动任何有效方案。

我认为,首先,必须要取消禁止辞职议员在未来5年内参选,以致议员在辞职后无法证明是靠自己的实力赢得议席还是所属的政党,因此在取消此限制后,跳槽议员可以证明自己在选区的实力。

纳兹里曾建议修改选举法令,改为政党名单制,即议员在政党的旗帜下竞选,即使之后有关议员辞职,其议席是归政党。

对于那些拒绝自动辞职的议员又如何呢?

这是政府可以采取的第二项建议,即制定反跳槽法。我知道在1992年吉兰丹州早有司法先例,法院裁判起诉跳槽议员是违反宪法。但是这不是大问题,只要修改宪法第10条款以及相关限制法令即可。

只要政治意愿够强烈的话,修改宪法并非难事。

我相信在2008年大选后,我国政治格局已在产生变化,任何一个政党要拥有三分之二多数议席是稀有的事。但是,朝野政党都有此意愿的话,我认为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而是当选议员跳槽的其中一个借口,这可能不直接涉及跳槽到其他政党的话题。

在马来西亚实践中,无论是国阵/国盟时代,或民联/希盟时代,都在选区分配资源上有歧视敌对阵营的情况。然而现在的朝野政党有当政府和反对党的经验是一件好事。

当你执政时,用尽一切资源来偏向自己一方占尽优势,拒绝为在野党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但是,当你沦为反对党时,必须为自己当初的所作所为来付出代价。

所以,我建议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至少在每年选区资源分配上,政府和反对党都要公平,以减轻当选议员的负担,特别是位于郊外的选区,需要资金支援。

这样,我国的政治可以迈向文明和公正公平竞争,而不是成为当朝执政优势,尽使用肮脏和龌龊手段。

* 刘哲伟目前在国际伊斯兰大学政治学系任职助理教授。在此之前,也曾在其他高等学府执教。刘哲伟先后于马来西亚国立大学取得政治学学士及硕士学位,并于英国布里斯托大学取得政治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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