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者都被视为冒犯民主 东姑麦文:三权分立是宪法制约


透视大马

东姑麦文:任何尝试破坏三权分立者都被视为“对民主的冒犯”。(摄影:Afif Abd Halim)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指出,三权分立是受我国联邦宪法制约,是治国基础概念。

她说,任何尝试破坏三权分立者都被视为“对民主的冒犯”。

她今日在为亚洲法律研讨会致开幕词时说,我国国会有别于英国,国会并非在大马凌驾于一切,三权相互制衡,仅有联邦宪法为我国最高法律。

她说,三权分立主要是为了相互制衡。

“司法机构扮演着监督角色,确保各机构不会违反宪法中所赋予的权利。”

“就此而言,三权分立就是为了避免权力集中。”

“现在,立法及执法,均由选举授权执行政策,因此司法的职权就是为了确保权利在法律制度内行使。”

她也举例说,2017年Semenyih Jaya有限公司起诉乌鲁冷岳县土地局及2018年的英迪拉甘地案件都是三权分立的重要里程碑。

“这两个案件都有效地展现1988年《联邦宪法》第121条的宪法修正案不能消除法院固有的司法权这一点。。”

周五,马来亚大学宪法讲师沙亚德沙林指出,一旦主宰我国的三权失效,就只剩下统治者理事会才有能力将分崩离析的国家,重新导向平衡正轨。

“在政治上的行政权、司法权(排除一些例外)、国会立法权,还有公务体系和警队无法胜任其职之际,统治者理事会是唯一能重新导正平衡的机构,以中立来制衡极端失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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