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党领袖“女性如牛”言论惹议 阿莎丽娜警告或触犯刑法


阿莎丽娜说,在特大上通过对总检察长依德鲁斯的不信任动议,乃马来西亚律师公会的权力。(档案照:透视大马)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指出,伊斯兰党领袖将女性领导者比喻为动物,并引用《古兰经》为该类比辩护的行为,可能已触犯我国多项法律。

阿莎丽娜通过社交媒体X发文表示,相关言论可能违反《刑事法典》第509条(侮辱他人尊严)、第504条(蓄意侮辱以破坏公共安宁)及第298A条(制造社会不和谐行为)的规定。

她还特别提到,若以宗教依据发表侮辱性言论,可能进一步触犯《刑事法典》第507B条。

虽然未直接点名,阿莎丽娜上传了两篇新闻报道,分别提及马兰伊党青年团宣传主任萨尔曼及伊党署理主席端依布拉欣的言论。

她在文中讽刺道:“致相关人士:如果2025年你们还在将女性领袖比作动物,恭喜你们!要么提升自己的认知水平,要么准备好请律师。”此言明显针对为萨尔曼辩护的端依布拉欣。

据《当今大马》周一报道,萨尔曼以其畜牧经验为喻,将男性比作公牛、女性比作母牛,强调男性在领导岗位中的重要性。他声称牛群通常由母牛引领,而公牛负责保护群体,因此认为社会应避免女性担任领导职务,并称男性主导地位符合《古兰经》教义。

同日稍早,端依布拉欣为萨尔曼的言论辩护,称此类动物比喻常见于文学作品,并无贬低女性之意。

他引用伊斯兰文学典籍《卡里来和笛木乃》(Kalilah Wa Dimnah)为例,指出动物寓言传统上用于传递教义与道德价值,认为相关言论不构成性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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