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今日宣布,已针对吉隆坡高庭早前裁决首相安华前助理莫哈末尤索夫在运毒假枪案中表面罪名不成立的决定,正式提出上诉。
总检察署通过声明表示,在审慎评估高庭的裁决后,已于今日向法庭入禀上诉通知,挑战莫哈末尤索夫因表面罪名不成立而获释的判决。
高庭法官莫哈末嘉米尔于6月12日作出裁决,指出控方未能就两项指控提供充分证据,无法以可信的证据证明罪行的所有构成要件。
他特别强调,检方未能证实尤索夫对涉案毒品及仿真枪械具有知情、持有或控制的行为。
法官在判决中表示:“在全面审视控辩双方的陈述,并对本案所有证据作出最大考量后,法庭认为无需要求被告进入自辩阶段,裁定被告无罪并当庭释放。”
尤索夫被控于2024年9月6日上午10时15分,在吉隆坡警察总部附近的一辆车内贩运305克大麻,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若罪名成立,将面临强制终身监禁及至少12下鞭刑。
此外,他还被控于同日上午9时25分,在武吉加拉路附近一处公寓外持有两把仿真手枪,违反《1960年军火法令》第36(1)条文。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一年监禁、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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