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今日被控上新山推事庭,面对4项毒品相关罪名,包括贩运逾6.4公斤迷幻药MDMA及持有冰毒和K他命。
35岁的刘杰林(Lau Keat Lim,译音)目前失业,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被告向推事阿丽娜阿兹敏点头表示明白。他稍早前曾表示不明白控状内容,推事因此指示法庭传译员再度念出控状。
控状指出,被告于5月21日下午6时10分左右,在柔佛新山珍珠园(Taman Mutiara)一间住家内,涉嫌贩运6404.16克(即6.4公斤)MDMA,因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一旦罪成,可判死刑,或终身监禁(最长40年)及不少于12下鞭刑。
他另被控3项持毒罪,分别涉及20.04克及1.06克冰毒,以及5.66克K他命。有关罪名属同一法令第12(2)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他否认所有持毒控状,并在无代表律师的情况下出庭。由于所涉贩毒罪行严重,检控官阿妮丝莎希拉反对保释。法庭裁定不予保释,并指示被告尽快委任律师。
案件定于8月5日过堂,待化学鉴证报告提交。
据警方早前公布,柔佛警方于5月25日展开取缔行动,起获市值逾107万令吉毒品,并逮捕一名35岁男子,怀疑涉及该宗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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