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劳工法修订生效 数万合同工获加班费与假期福利


砂拉越工人经过20多年争取,终于迎来与全国其他工人同等的法律保障。(档案照;透视大马)

砂拉越劳工法令(Sarawak Labour Ordinance)于5月1日起正式修订生效,不仅固定薪资的永久员工受惠,连数以万计的合同工也纳入保障范围,包括加班费、假期、工时、雇佣条件等。

砂拉越马来西亚职工会(MTUC)主席赛迪纳萨指出,这项修订特别重要,因为庞大的棕油种植园、伐木区、锯木厂和农业园等雇佣的合同工,终于能享有与永久员工相等的权益。

他在声明中强调:“必须让砂拉越的合同工意识到,这项修订也涵盖了他们。他们有权要求和固定薪员工相同的待遇和保护,包括更公平的合同期。”

赛迪指出,砂拉越工人经过20多年争取,终于迎来与全国其他工人同等的法律保障。

5月1日,砂拉越州首长署副部长(负责劳工与项目监督)格拉瓦嘉拉宣布,修订后的劳工法正式生效,涵盖全州公共与私人领域的雇主,涉及146万名工人。

“我们希望砂拉越工人与全国其他地区工人一样,享有平等权利和保障。”

事实上,砂拉越劳工法自1970年代制定以来,一直未修订,导致该州工人长期缺乏诸如强制加班费、七天陪产假、产假从60天增至98天、每周工时从48小时减至45小时等法定权益。

去年7月,砂拉越职工会还曾抨击州政府一再延宕修法,甚至指出沙巴早已完成修订,与西马看齐,唯独砂拉越长期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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