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华男进食被穆掌掴案”的65岁被告被法庭判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已引起民众的失望和愤怒,马华宣传局主任陈君儿要求总检察署提出更有力控状,确保犯罪者受法律制裁。
陈君儿说,被告已承认打人,惟法庭不接受而选择判DNAA,这项决定已引起人民广泛的质疑和不满。DNAA的决定不仅令人费解,更可能对社会产生深远影响。
“打人就是不对,无论被打的人是谁或拥有什么信仰,打人者都必须面对法律制裁。”
“马华要求副检察司即刻依据今天法庭判决,重新审理程序,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犯错者绳之以法,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陈君儿指出,马华关注此事的发展,并谴责滋事者的野蛮行为。
“司法公正是法治社会的基石,法律的执行应当维护公平,确保司法体系的公信力不受损害。对于任何犯法行为,都不应该姑息养奸,犯错者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涉嫌在斋戒月期间当众掌掴非穆斯林男子的马来男子阿都拉查,今日在新山推事庭被判“释放但不等于无罪”。
推事莎阿米尼在副检察司努法蒂哈的要求下批准了DNAA,以等待当局对65岁的阿都拉扎依斯迈提出新的控状,后者表示已接到指示将此案提交总检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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