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伊斯兰发展局(Jakim)呼吁所有提供斋戒月自助餐服务的相关方尽快申请马来西亚清真认证证书(SPHM),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和清真标准。
根据Jakim旗下清真认证部门(Bahagian Hab Halal)的声明,任何未持有有效清真认证证书(SPHM)的商家,如在商业广告中使用“清真食品”或“穆斯林可食用”等字眼,宣传斋戒月自助餐,都将被视为违反《2011年商品事务法令》(Akta Perihal Dagangan)。
声明进一步指出,这项要求适用于酒店、度假村、餐厅、小吃店以及斋戒月自助餐服务的其他相关经营者。
根据《阳光日报》的报道,Jakim通过其官方脸书平台发布了与斋戒月自助餐服务清真认证要求相关的详细说明。
该部门补充说,商家经常使用的“斋戒月自助餐”、“斋戒月套餐”等宣传用语,都必须符合清真认证的要求。
“如果计划提供这些服务,相关方应尽快向Jakim、州伊斯兰宗教局(JAIN)或大马伊斯兰理事会(MAIN)申请认证,以避免触犯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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