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儿童性侵案知情不报 阿莎丽娜:可视为犯罪将被罚款


阿莎丽娜指出,在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9条款下,任何人知道儿童遭受性侵犯或性虐待,但未向警方举报的人均属犯罪。 (档案照:透视大马)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表明,如果任何人对儿童遭性侵案知情不报,将被视为犯罪,可被判罚高达5000令吉。

她指出,在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9条款下,任何人知道儿童遭受性侵犯或性虐待,但未向警方举报的人均属犯罪。 

她披露,法庭将会对知情不报者罚款高达5000令吉。

她进一步说明,为了遏制儿童性侵罪案,将采取积极和严峻的执法措施,包括援引上述条文提控知情不报的受害者亲近人士,例如教师或邻居。

“我要积极采取行动,因为如果邻居、家人和老师都坐视不理,这会给受害儿童带来伤害,因为没有人举报。”

“社区中的每个人都应承担全部责任(性侵案),而不仅仅是家庭成员。因此,我们希望可以看得更长远。”

“我正试图通过所接获的投诉,了解邻居是否知道?是否注意到?是否作出投报?” 

阿莎丽娜今天推介法律事务组eKlinik 6G系统后,向媒体发表谈话。

阿莎丽娜阐明,部门正在努力提高公众对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9条款,因为大部分的公众都不知道该条的执行情况。

她强调,将与法庭官员、武吉安曼警察性罪案、虐待儿童及家庭暴力调查组会面,商讨应对儿童性侵案。

“我也将会与儿童专家会面,制定更多措施,提高社区的醒觉。”

她补充,目前尚未有人在该条文下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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