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年遭霸凌致死 高庭宣判5名嫌犯无罪释放


槟城高等法院宣判,5名涉嫌在在2017年杀害18岁青少年纳文(T. Nhaveen)的被告无罪,并当庭释放,其中包括两名的未成年人。(档案照:透视大马)

槟城高等法院宣判,5名涉嫌在在2017年杀害18岁青少年纳文(T. Nhaveen)的被告无罪,并当庭释放,其中包括两名的未成年人。

法官莫哈末拉兹在宣判裁决时,释放了30岁的 S Gopinaath、22岁的 J Ragesuthan、22岁的S Gokulan以及另外两名人士在被提控时,还是未成年的少年。

2017年6月,18岁的纳文因为和人发生争执而遭其他5名少年霸凌殴打。5名嫌犯不但拿头盔痛殴纳文,还用火烧伤他的背部,甚至用硬物插入他的肛门,最后昏倒在案发的草场上。纳文被送入槟城医院后昏迷了6天,最终宣告不治。

案发当天,见证纳文被掳走的伯文(T. Previin)已经成了这起谋杀案的重要证人。伯文不但见证纳文和人起争执,自己也被嫌犯打伤了眼睛。

当时候,警方逮捕了5名年龄介于16至18岁的嫌犯。

案件经过多次推迟,终于在事发的四年后,即2021年5月3日开始进行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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