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7岁妇女入秉民事法庭,挑战伊斯兰法庭对其放弃伊斯兰申请的裁决,但遭槟城高庭驳回。
槟城高庭法官郭秋顺(Quay Chew Soon,译音)说,民事法庭无权审理放弃伊斯兰案件。
该名妇女曾是一名基督徒,但在1995年为了和穆斯林丈夫结婚而皈依伊斯兰教。
2013年与丈夫离婚后,她向伊斯兰法庭寻求脱离伊斯兰,因为渴望回到原本的信仰。
值得一提的是,妇女与丈夫,育有三名孩子。
在2020年,伊斯兰法庭驳回她的放弃伊斯兰的申请,至今法庭依然维持有关决定。
较后,妇女向民事法庭提出审查申请,以推翻伊斯兰法庭的裁决。
法官郭秋顺说,民事法庭无权处理有关案件,因为皈依伊斯兰教或脱离伊斯兰教的问题,涉及伊斯兰教信仰和信条的原则。
“这需要真正有知识、深入了解宗教的人才能作出决定。同时,这也是遵循《联邦宪法》第 121 (1A) 条文的司法管辖区划分。”
“伊斯兰法庭的裁决依然有效,直至宣布她不再是穆斯林为止。”
据了解,该名妇女已经对法庭的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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