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文件骗1300万被控12罪名 银丰创始人不认罪50万保外


伍士超因涉嫌在2020年5月至2022年8月期间在甲洞的Wisma Revenue犯下相关罪行,而在刑事法典第468条被控。(档案照:透视大马)

银丰集团创始人伍士超今日被控12项使用虚假文件骗取3家公司1300万令吉的罪名,但是他否认有罪。

他被控伙同曾君君(译音,Cheng Choon Choon)合谋伪造发票和采购订单,意图作弊。曾君君在3家公司担任经理,有关公司分别是Golden Infor Services、 Accucom Solution PLT,以及 Omega Dynasty私人有限公司。

他因涉嫌在2020年5月至2022年8月期间在甲洞的Wisma Revenue犯下相关罪行,而在刑事法典第468条被控。

一旦罪名成立,伍士超将面对最高7年的监禁。

法官罗兹娜允许被告以50万令吉保外候审。

法官也指示伍士超每个月必须到大马反贪会总部报到,直到案件审结为止。

法庭也订下此案在7月18日进行案件管理。

伍士超委任两名代表律师,分别是阿米尔以及纽新耀(译音,New Sin Yew),而本案的主控官为亚兰苏曼副检察司。

今年3月14日,和另一名联合创始人伍士宏,在吉隆坡地庭被控以欺诈手段导致一家银行在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出售属于公司的车辆。

当时,兄弟俩被控为了达到共同的目的,涉嫌误导和欺诈性地导致土著联昌银行的一名职员在2018年10月3日出售一辆属于该公司的Toyota Vell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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