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盛银行家黄宗华( Roger Ng )向美国纽约法庭申请暂缓执行监禁10年的刑罚。
据彭博社报道,安排黄宗华的妻女从大马至纽约需要3个月的时间。
今年3月,黄宗华因一马发展公司(1MDB)贪污案,在美国纽约法庭被判10年监禁,并谕令他在5月4日向联邦监狱官员自首。
黄宗华的代表律师阿尼菲罗要求法庭允许他的当事人暂缓服刑至8月。
阿尼菲罗指出,他的当事人自2018年在马来西亚被逮捕后,已经4年多没有见过10岁的女儿。
他补充说,黄同意被引渡到美国并于2019年初在纽约接受审判的黄宗华,获释后也将在马来西亚面临起诉。
“由于他与离开自己未成年孩子的时间太长,以及刑期太长,我们要求在自首前能够让我的当事人与家人相处2个月。”
阿尼菲罗认为,黄宗华自2019年5月获准以2000万美元(约8921万令吉)保释后,就一直被软禁在家中,并佩戴着电子脚镣来监视行动,而且从未违反过保释条件。
他透露,检察官反对暂缓执行监禁。
布鲁克林联邦法庭陪审团在去年4月裁定,身为高盛在大马投资主管的黄宗华,因协助其前老板、高盛前董事蒂姆莱斯纳(Tim Leissner)挪用1MDB资金、洗钱和贿赂官员而争取到生意的罪名成立。
黄宗华是被控涉及高盛在2012年和2013年,协助1MDB发售约65亿美元(约293亿8000万令吉)的债券。
美国检控官指出,其中的45亿美元(约203亿4000万令吉)资金被官员、银行 和同伙挪用,这是华尔街史上最大的丑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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