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女海外产子无法获公民权 莎丽扎感失望促政府修宪


莎丽扎直言对上诉庭的裁决感到失望,并敦促政府在国会修改宪法。(档案照:透视大马)

继上诉庭日前以2比1多数票裁定,大马妇女与外籍丈夫在海外出生的孩子无权依法成为大马公民后,前妇女、家庭和社会发展部长莎丽扎直言对上诉庭的裁决感到失望,并敦促政府在国会修改宪法。

她今日发表文告指出,上诉庭在裁决时强调,马来西亚妇女不能授予公民身份,这对马来西亚妇女来说是毁灭性的。

“我为我的马来西亚姐妹以及她们必须忍受的痛苦感到心痛。我与所有马来西亚妇女和母亲在联邦法院追究此案时的努力同在。”

“不要放弃这场美好的斗争,我也呼吁我们的领导人表现出修改联邦宪法的政治意愿。”

她说,当她担任妇女部长时,该部在2001年对宪法第8(2)条文进行修正,因为他们相信马来西亚男女平等,现在是时候加快修正案将一劳永逸地解决此争议。

上周五,上诉庭以2比1多数票裁定,大马妇女与外籍丈夫在海外出生的孩子无权依法成为大马公民。

以法官卡马鲁丁为首的三司在发表多数裁决时,批准大马政府、内政部和国民登记局总监所提出的上诉。

赞成票来自卡马鲁丁和法官阿兹莎,法官南达巴兰则持异议。

2021年9月9日,非政府组织“家庭前缘”(Family Frontiers)及6名与外籍人士结婚并在海外诞下孩子的母亲入禀高庭,联合起诉大马政府、内政部长、国民登记局,吉隆坡高庭裁决,大马籍妇女与外籍配偶在海外出生孩子也可以获得公民权,不过3名答辩人稍后提出上诉。

高庭去年9月裁决大马女公民海外产子可以自动获得公民权,政府上诉后,上诉庭今日推翻高庭的裁决。

卡马鲁丁推翻高庭的判决指出,联邦宪法第二部分第二附表阐明的“父亲”字眼意指生物学父亲,不能延伸到含括母亲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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