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说,中央政府不应该把发放酒牌的决定权交给州政府,因为这可能为极端主义政策打开大门。
“如果让各州政府决定,就会有一些州政府受到伊斯兰党极端主义政策的影响,对非穆斯林的咖啡店和餐馆实施这些新的规定,而他们以前没有这个权力。
此外,林冠英也认为,规定咖啡店及餐馆申请酒牌的政策,也对业者形成额外负担。
他补充说,这也侵犯了非穆斯林饮酒的权利。
“这或许减少许多非穆斯林正常在合法许可的商店享用啤酒的途径,因为当业者几乎无法从销售啤酒中赚取足够的利润时,他们可能认为支付840令吉至1320令吉的来申请酒牌是不值得的。”
“这干涉了自由,影响了非穆斯林的传统生活方式和正常商业惯例,自国家独立以来,这种做法一直有效,没有任何公众投诉。”
林冠英说,全国1万5000家餐馆中约60%和两万家咖啡店中的八成业者透露,如果新规定生效,他们可能会停止销售啤酒。
这名峇眼国会议员说,由于1976年国产税法令(Akta Eksais 1976)允许财政部对非法销售酒精的行为处以罚款,因此发放酒牌也应归财政部管辖。
“财政部不应将决定权移交给各自的州政府,而应继续推迟要求咖啡店和餐馆申请酒牌的规定。换句话说,当局应维持推迟执行对餐饮店销售啤酒以外酒类发放准证,而不是相反的情况。”
财政部长东姑查夫鲁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会议中指出,此事仍旧是各州及地方政府的权限,没有变动。
“关于财政部撤销权力的的说法并不正确,正如我之前所说,在州级执行措施方面出现混乱。”
“因此,我已指示关税局确保不会再发生混淆,发放准证的权力仍属于执照局(Licensing Board)。政府目前无意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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