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长:酒牌措施仍属各州地方政府权限


东姑查夫鲁说,政府目前暂无意撤销这项措施。(档案照:透视大马)

针对咖啡店和餐厅售酒须申请酒牌的措施,财政部长东姑查夫鲁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会议中指出,此事仍旧是各州及地方政府的权限,没有变动。

他驳斥一些人对他作出的指控,否认已撤回关于卖酒执照事宜的决定。

他指出,现有政策阐明,须在1976年国产税法令(Akta Eksais 1976)之下持有执照,以在店 内通过零售方式卖酒,任何卖酒执照必须获得执照局的批准,符合该法令第35条文。

他解释,政府通过在1977年颁布宪报的指令,把权力下放予州务大臣或首席部长,授权执照局处理酒牌事务。

“关于财政部撤销权力的的说法并不正确,正如我之前所说,在州级执行措施方面出现混乱。”

“因此,我已指示关税局确保不会再发生混淆,发放准证的权力仍属于执照局(Licensing Board)。政府目前无意撤回。”

他是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会议中,回答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的提问时,这么指出。

潘俭伟询问,强制餐馆咖啡店申请啤酒准证的做法,已经影响国家自独立以来非穆斯林的生活和商业惯例,他也要求财政部列出受影响的商店数量、准证费用以及不服从指示的惩罚等。

查夫鲁说,政府已于1977年下放权力予各州大臣及首长,通过隶属地方政府的执照局处理酒牌执照事务,这项决定从以前至今都不曾有过改变。

媒体日前报导,明年1月1日起,全国咖啡店和餐厅在售卖啤酒之前,必须申请酒牌(Lesen Rumah Bir)。

酒牌根据营业时间分为2种,即第一类别(早上10时至凌晨12时)是每月110令吉,至于第二类别(早上10时至晚上10时)则是每个月70令吉;相等于1年费用介于840令吉至1320令吉。

八打灵再也咖啡店酒餐商公会主席邱国明随后向媒体证实此事。他透露,财政部属下的关税局是在大约3周前在一项汇报会中,向业者宣布此事。

他说,当局表明国家早前已经有1976年国产税法令(Akta Eksais 1976),但政府如今才要正式执法。

不过,交通部长魏家祥周二(7日)声称财政部已经取消落实上述措施。

他通过脸书贴文指出,他已经联络人在新加坡公干的财政部长东姑查夫鲁,确认财政部已取消落实上述措施,并且答应再次指令关税局遵循财政部的决定。

“三周前,我再度与东姑查夫鲁沟通之后,财政部于11月23日发出公函,通知关税局取消全国零售酒精饮料需申请酒牌的措施,因为财政部已于1977年下放权力予各州大臣及首长,以通过隶属地方政府的执照局处理相关事务。”

“关税局是各州执照局成员之一,因此无权单方面指示餐馆和咖啡店申请酒牌。有鉴于此,财政部取消关税局于4月7日所发出的信函,即要求商家在12月31日前向关税局申请酒牌执照。”

查夫鲁说,目前的政策是根据1976年国产税法令下,咖啡店的酒精饮料需要准证。

同时,执照局管制酒类销售准证发放,财政部长通过委任州务大臣或首长下放权力,并于1977年宪报颁布。

他重申,根据1976年国产税法令第35条文,任何酒精饮料都需要获得执照局的批准,至今并没有任何修改,州政府授权在售卖酒精饮料准证方面做决定。

他补充,最迟会在今年杪解决此事,任何有关准证课题或豁免准证都是由州政府决定。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