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下议院今日通过撤销政府在紧急状态期间所制定的7项紧急条例。
首相署(国会及法律事务)部长旺朱乃迪今早在国会提呈辩论和撤销7项紧急条例,经过朝野国会议员辩论及5个相关部门部长总结后,下议院以声浪通过撤销7项紧急状态。
约20名国会议员参与辩论,随后人力资源部、通讯及多媒体部、卫生部、财政部以及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总结。
7项紧急条例分别是2021年紧急状态(关键权力)条例、 2021年紧急状态(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修正)法令、2021年员工房屋、住宿和设施基本标准(修正)法令、2021年紧急状态(关键权力)(2)条例、2021年紧急状态(关键权力)(修正)条例、2021年紧急法令(罪犯的强制出席)(修正)条例、以及2021年紧急状态(1988年国家信托基金)(修正)法令。
原定是在上一次国会下议院会议即提呈,唯政府决定展延在今日复会的国会提呈。
国盟执政时期颁布的紧急状态在8月31日届满,唯疫情严重而没有召开国会一直拖延撤销紧急条例,时任首相署部达基尤丁于7月26日在国会特别会议上指出,政府已决定撤回所有6项在紧急状态法令下所制定的紧急条例,并已在7月21日生效。
不过,达基尤丁的宣布引发政府危机,国家王宫过后发文告指出,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对政府在没有取得御准之前,就在国会宣布废除紧急状态条例感到失望。
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等多名反对党议员都纷纷抨击达基尤丁误导国会,并要求将他提交给国会特权委员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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