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吉祥还会反对OSA吗?


庄迪澎

林吉祥曾于1978年因揭露政府的巡逻艇军购案详情而成为第一个因触犯《官方机密法令》而被判罪的人。(档案照:透视大马)

今年8月13日国会有一道本地媒体忽视的书面答复,就是首相署透露政府将再次修订恶名昭彰的《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以应付网络攻击”,而且很快就会提交国会批准;首相马哈迪最近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也证实将保留《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

马哈迪第一次担任首相期间,曾两度修订《1972年官方法令》,尤其是1986年的修订案,既剥夺了法院的裁量权(制订“强制性监禁”至少一年的刑罚),也无限度扩大“官方机密”的定义(任何部长和行政议员无需国会批准即可将任何文件列为官方机密)。自此,《官方机密法令》一直都是国阵政府(包括马哈迪任内,而不只是纳吉任内)用来掩盖丑闻、打压在野党和新闻自由的利器――诚如民主行动党元老林吉祥在1986年4月1日的一场抗议《官方机密法令》修订案的集会上演讲所说,任何人,无论是记者、政治领袖或有公益精神的公民揭露政府以4.90令吉的价格购买市价只有0.14令吉的快熟面,或是揭露扣留所的施虐和暴力事件,都得面对至少一年的强制性监禁。

事实上,林吉祥曾于1978年因揭露政府的巡逻艇军购案详情而成为第一个因触犯《官方机密法令》而被判罪的人,5项罪名遭判处罚款合计1万5000令吉,经上诉后罚款减至6500令吉,因而保住国会议员资格。林吉祥曾在1994年1月20日的一篇文告中说,马哈迪不满他未因此案而丧失议员资格,因而在1986年修订案中规定,一旦因触犯《官方机密法令》罪名成立,将判处一年的强制性监禁,“无论控状多轻微,也无论所揭露的事情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揭露腐败,失信或滥权,导致《官方机密法令》成为世界上最严厉的法律”。

除了林吉祥因素,更重要的因素是马哈迪当时正面对土著金融丑闻的困扰,以及处于和皇室的激烈修宪危机之际,修订《官方机密法令》是要阻止媒体和反对势力挖掘土著金融丑闻的内情及削弱皇室权限的修宪法案内容。12年后,马哈迪开除和修理时任副首相兼财政部长安华,爆发“烈火莫熄”改革运动期间,安华的左右手莫哈末依占(Mohd Ezam)在1999年11月6日公布反贪污局调查马哈迪政府麾下爱将贪腐指控的完整报告和总检察署的检控建议书,结果被控泄露官方机密罪名,2002年遭地方法院判处两年监禁,2004年(其时马哈迪已卸任)始在高等法院上诉得直,无罪释放。

1986年的修订案闹得沸沸扬扬,民间组织如国民醒觉运动(Aliran)和全国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UJ)展开全国性的反对《官方机密法令》运动,林吉祥和民主行动党在国会内外发表数十篇声明,批评马哈迪政府的修订案和疾呼全民抗拒。在上述演讲中,林吉祥甚至说:“任何投票支持《官方机密法令》修订案的国会议员,实际上就是对马来西亚民主和自由的最大威胁,因为政府只能提呈这项法案,但是必须将其制订为法律的是国会议员。全体马来西亚人必须向每一位投票支持《官方机密法令》修订案的国会议员追究个人负责,因为这些国会议员严重打击了马来西亚的议会民主制度。”

31年后的2017年8月16日,林吉祥在一场讨论《官方机密法令》应该检讨或废除的论坛上,仍然批评它是过时(archaic)、不合时宜(anachronistic),甚至是老古董(antediluvian)法律,必须让路给《资讯自由法令》,并说希望联盟执政的话,将会废除《官方机密法令》和制订《资讯自由法令》。

如今,再次掌握执政大权和主宰希望联盟的独裁者马哈迪已说将保留《官方机密法令》,首相署部长刘伟强也在国会透露,修订案很快就会提交国会,而且修订内容攸关互联网,可见这次的修订案不会是放宽(别奢望会回到1986年修订案之前的状态),而会是扩大管辖范围和提高刑罚。若真如此,林吉祥还会疾呼全体国会议员(尤其是希盟国会议员)反对《官方机密法令》修订案吗?

*本文乃作者观点,不代表《透视大马》立场。

* 在学与术两栖的传播学人,钟情于传播政治经济学,长期观察马来西亚的传播法规、新闻自由、中文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变迁。2010年创设“马来西亚媒体识读资源网”(mediamalaysia.net),以期推广媒体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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