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怎可能3周内花180亿?” 林冠英反击纳吉指控


林冠英强调,有关的税项没有并没汇入退税信托基金,更没有退还给缴税者。(摄影:Najjua Zulkifli)

财政部长林冠英促请前首相纳吉交代他在这“消失的180亿令吉消费税退税”事件中的角色,并提出证据证明。

“尽管法律规定须在2周内付还,但纳吉用了整整3年,都无法退还消费税退税,他务必提出证据,以证明他所声称的‘希盟政府在3周内花完这180亿令吉’的指控……试问在5月10日就任首相的马哈,甚至是5月21日才任职财长的我,要如何一如纳吉所暗喻般,在短短的10天内花完 180 亿令吉呢?”

他重申,只有财政部长才有权力指示将消费税退税程序展到超过法定的2个星期; 或者是将有关的款项汇入统一基金而不是一如在 2014 年消费税法案第54条文下所阐明般须汇入消费税基金。

“纳吉的指控违背了逻辑,如他说一马公司的500亿令吉并不是金融丑闻或国家损失; 被扣押的数亿令吉现金、珠宝及274个名牌手提袋都是别人送给他的礼物; 甚至从首相署办公室被保安偷走的 350 万令吉现金是属于他而不是巫统的等等超乎常人的观点。”

他今日发文告说,新任财政部秘书长依斯迈峇卡为首的内部调查组将提呈完整报告,随后向首相及内阁建议,由专业的独立方领导公开的听证会。

他承诺,财政部将会与任何相关单位合作调查这起事件。

他指出,有关的180亿令吉退款差额是从2015年4月1日起截止2018年5月31日所累积,但纳吉并未退换有关消费税退税。

林冠英强调,有关的税项没有并没汇入退税信托基金,更没有退还给缴税者, 因为前朝政府将这笔款项视为收入,并将之花了用来掩盖他们的赤字,或用以支付运作开支或发展开销。

“这是不对的做法,因为这些退税款项并不是政府的钱,也不是政府认为可以花掉的收入。反之,这可是纳税人的钱,我们必须要还给他们。”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