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将于本周三(8月13日),就总检察署针对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司法审核案的上诉,做出裁决。
此案由大法官哈斯娜领导的联邦法院三司审理,另两名法官为扎巴丽雅与哈尼巴。联邦法院是于7月9日听审后,决定在8月13日下判。
在庭上,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称,总检察长莫哈末杜苏基理应遵循司法检讨中“诚信与全面披露”的法律原则,在案件一开始就披露“附加谕令”的存在。
沙菲宜指出,纳吉在初次申请时因文件涉机密而无法获取附加谕令,其子莫哈末尼查(Mohamad Nizar)是在高庭驳回初步检讨申请后取得。
他说,该文件附有国家王宫的严格条件,包括须获御准方可使用;该许可于2024年12月2日获得,随后纳吉便向法院提交宣誓书。
“这显示我们当事人并无拖延,反而展现其协助法院的积极态度。”
总检察长方面则指,纳吉与莫哈末尼查在高庭申请阶段并未提供可信证据证明“附加谕令”的存在,当时他们完全有机会提交。
杜苏基还说,身为彭亨州行政议员的莫哈末尼查,若此指令属实,理应可因与彭亨皇室的接触而知情。
纳吉坚持“附加谕令”确实存在,并赋予他在家服刑的权利。他目前因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而在加影监狱服6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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