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任期届满并于7月2日正式退休,马来亚大法官哈丝娜暂代其职务,直至该职位正式填补。
联邦法院首席主簿署今日发布文告表示,此项任命依据联邦宪法第131A条款及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1)(b)条和第9(3)条作出,并涵盖宪法赋予首席大法官的职能履行。
根据联邦宪法第131A条,当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职位悬空或其因故无法履职时,由资历最深的联邦法院法官暂代,直至新任首席大法官获委任或原任者恢复职务。
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1)(b)条文,如果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因病、身在大马境外或其他任何原因,无法行使职权力和职责(包括宪法下的职能),或该职位出现空缺。
第9(1)(a)条文则规定,如果出现上述情况,该职权则可由上诉庭主席代为履行;如果上诉庭主席身在大马境外或无法履职,或者该职位出现空缺,则可根据第(b)小节,由马来亚大法官代为履行。
文告强调,大马司法机构始终坚定履行司法守护者的职责,致力于为国家和人民恪尽职守。
哈丝娜法官于2019年12月晋升为联邦法院法官,并于2024年11月12日获委任为第14任马来亚大法官,成为继西蒂诺玛和扎哈拉依布拉欣之后,第3位担任该职的女性法官。
东姑麦润于2019年5月2日获委任为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接替退休的理查玛拉尊。
根据《联邦宪法》第125(1)条,联邦法院法官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6岁,但经国家元首御准,可延长任期不超过6个月。东姑麦润已于7月2日年满66岁,其任期于6月30日届满。
与此同时,上诉庭主席阿邦依斯干达亦于7月2日任期届满,并于今日正式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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