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a FM重罚25万哈利夫仅1万 通讯委会详解罚款差异原因


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今日针对Era FM运营商、知名谐星哈利夫及脸书用户“Cecelia Yap Song KL”的罚款金额差异作出详细解释。(图:截取脸书)

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今日针对Era FM运营商、知名谐星哈利夫(Harith Iskandar)及脸书用户“Cecelia Yap Song KL”的罚款金额差异作出详细解释。

通讯委会表示,Era FM电台运营商Maestra Broadcast私人有限公司被处以25万令吉的罚款,依据的是近期修订的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

根据该法令第233条文,关于不当使用网络设施的规定已被修订,最高罚款金额提高至50万令吉,或最高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修订后的法令已于2月11日生效。此前,该条文规定的最高罚款仅为5万令吉,或最高一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通讯委会指出,脱口秀艺人哈利夫和脸书用户“Cecelia Yap”在1月18日,即修订法令生效前,于脸书上发布了涉及伊斯兰的不当内容和评论。两人因相关言论各被罚款1万令吉。

昨日,通讯部长法米强调,通讯委会向Maestra Broadcast公司开出的25万令吉罚款是针对其作为电台运营商的行为,而非电台本身。

他指出,这一罚款金额与哈利夫及“Cecelia Yap”的个人罚款以及KK Mart“阿拉”字眼袜子事件的罚款不可相提并论。

法米解释:“Maestra是一家每年享有高盈利的公司,而哈利夫及‘Cecelia Yap’只是个人。个人与公司的罚款金额自然不同。”

他还表示,副检察官认为对哈利夫及“Cecelia Yap”处以1万令吉罚款是合理的,通讯委会是在获得总检察署批准后才采取行动。

法米进一步说明,KK Mart的案件属于刑事法典的管辖范围,与通讯委会处理的案件性质不同。KK Mart因“阿拉”字眼袜子事件被罚款6万令吉,但该案件不涉及网络内容或通讯多媒体委员会执照持有者,因此不能与Era FM事件直接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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