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吉隆坡一家酒店贩卖军火的以色列男子阿维坦沙隆,因缺乏希伯来语翻译,其案件审理再次推迟。吉隆坡地方法庭择定,将案件延期至1月13日,以便为他提供合适的翻译服务。
39岁的阿维坦声称自己仅掌握基础英语,在如此复杂的案件审理过程中,他迫切需要一名希伯来语翻译协助其理解庭审内容。
对此,审理此案的法官诺丽娜表示不解,她质问阿维坦为何直到9个月后才提出这一要求。
法官指出:“去年,你曾面临两项类似指控,当时所有人都看到你可以用基本的英语进行交流。你甚至向法庭明确表示,你可以用简单的英语沟通。为何现在才提出需要翻译的要求呢?”
然而,阿维坦坚称自己曾多次向律师表达过对英语的不熟练。
被告的辩护律师纳文吉星援引《刑事诉讼法》第270条,强调了被告有权获得翻译服务的合法性。
他指出:“第270条明确规定,如果证据是以被告听不懂的语言提供的,那么被告有权要求法庭提供翻译。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别无选择,只能要求法庭为被告配备一名希伯来语翻译。如果法庭不满足这一要求,辩方将无法保证审判的公正性。”
主控官慕斯达法副检察司对被告的这一请求并未提出异议。
他向法庭解释,本案涉及大量专业术语,包括化学、法医和枪械方面的知识。为了确保被告能够充分理解案情,提供一名希伯来语翻译是必要的。
法官最终决定,如果无法及时找到一名希伯来语翻译,那么审讯将以被告能够理解的简单英语进行。
去年4月,以色列男子阿维坦在我国被发现拥有六把枪械和158颗子弹,被控两项罪名,惟否认有罪。
首个控状指出,今年3月26日约傍晚6点46分和28日约傍晚6点,38岁的被告阿维坦于吉隆坡四季酒店贩卖六把不同类型的枪械。
该控状抵触1971年军火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监30年至40年,和鞭刑不少于六下。
第二个控状指指出,被告在上述同个时间,于四季酒店被发现非法拥有158枚子弹,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长七年,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通译员以英文念出控状后,不认罪。
由于被告是在贩卖军火和无证持有军火的罪名下被控,因此不允许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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