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司法案存隐忧? 伊斯兰姐妹会忧“后门”立法


女权组织伊斯兰姐妹会(SIS)对拟议的2024年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提出强烈质疑。(档案照:透视大马)

女权组织伊斯兰姐妹会(SIS)对拟议的2024年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提出强烈质疑。

该组织警告,该法案一旦通过,可能通过滥用教令(fatwa)的方式,绕过立法程序,间接将某些行为定为犯罪,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SIS宣传、法律服务和研究经理瓦希达卢芬指出,一旦教令被颁布,便具有法律效力,无法质疑。根据1997年(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刑事罪行法令,违反教令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例如,通过颁布禁止同性关系的教令,可以达到将同性行为刑事化的目的,而无需直接将鸡奸行为入罪。这种做法绕过了立法程序,使得法律的制定过程变得不透明。”

根据《今日自由大马》报道,瓦希达还在记者提到,今年2月,联邦法院已裁定吉兰丹州议会将鸡奸行为列为伊斯兰罪行的部分条文违宪。然而,如果该法案通过,伊斯兰当局可以通过颁布教令,间接达到同样的目的。

伊斯兰姐妹会认为,该法案第13和14条赋予了联邦直辖区法案委员会过大的权力,允许其以“国家利益”为由颁布教令。

“一旦联邦直辖区法案委员会和商讨委员会(Muzakarah Committee)同意,该教令即可具有法律效力,这将导致宗教法对世俗法律的过度干涉。”

此外,伊斯兰姐妹会还对该法案中缩小了可接受的伊斯兰教法学派范围表示担忧。这一规定可能限制伊斯兰教法的多元化发展,加剧宗派分歧。

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在7月份时已经由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纳因提呈国会一读,然而法案内容极为敏感,在担心会对国内穆斯林群体带来显著的影响和后果,以及威胁国家多元文化结构之下,多位朝野议员、律师、伊斯兰组织、非穆斯林非政府组织,甚至是玻璃市州宗教司,乃至玻璃市拉惹,都不约而同地促请政府重新考虑,议员们不应轻易让法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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