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自由律师团(LFL)促请,政府停止出于政治动机,援引煽动法令提控土团党主席慕尤丁。
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再益马烈发布声明指出,质疑或批评国家元首行使宪法权力,并不构成煽动罪。
他披露,在这个国家,国家元首是立宪君主,而不是封建统治者。因此,国家元首的权力行使可以受到辩论、质疑或批评,这是君主立宪制的基石。
“鼓动起诉慕尤丁的人,正在将封建主义引入我国宪法,玷污宪法的基本结构。遗憾的是,希盟和巫统政府政客一直站在这场,出于政治动机的运动的最前线。”
“使用煽动法令提控慕尤丁,是希盟的明显失败,也背叛之前废除煽动法令的承诺。”
今早,土团党主席慕尤丁涉嫌在能吉里州议席补选发表冒犯王室言论,在《1978年煽动法令》下被控,否认有罪。
他在聆听控状后,向承审法官聂塔米兹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慕尤丁被控抵触《197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者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控状,本月14日,慕尤丁在能吉里州议席补选的政治讲座会上,发表抵触3R课题(种族、宗教和王室)的言论,抵触《197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
另外,社运领袖柯嘉逊发布声明提到,援引煽动法令提控慕尤丁是令人愤慨的,显示希盟所推崇的“改革”运动已死。
他抨击,今天政府中的希盟领导人似乎忘记了,在担任反对党时反对使用煽动法令。
他举例,以前政府曾援引煽动法令对付反对党领袖,包括已故的卡巴星。
“如果今天卡巴星还活着,他无疑会用最强烈的言辞来对付这位现任首相,他不会放过今天在政府任职的行动党领袖,允许对马来西亚人使用这项卑鄙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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