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自由律师团(LFL)要求警方必须继续调查王室成员保镖袭击残疾人的投报。
该律师团总总监再益马烈指出,在刑事案件中,不存在肇事者和受害者之间所谓的‘和解’。
“一旦警方接到有关犯罪的情报,就有义务调查。根据1967年警察法令第3(3)条文,大马警方负责维护马来西亚的和平与安全、防范和侦查犯罪,与拘捕和起诉罪犯。”
“警方不能仅因为报警要解决或针对第一份犯罪行为的投报销案,而忽视这个义务。”
他指出,如果允许这样的举动,那么当权者可用它强迫任何针对他们的任何投报销案,这将造成我国的刑事司法系统崩溃,使刑事法律成为一场闹剧。”
根据报道,警方在28日接获柔佛州摄政王兼王储东姑依斯迈的一名保镖,涉嫌在酒店殴打残疾人的投报。
全国警察刑事调查局总监苏海利周三召开记者会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开档调查此案。”
根据报道,一名聋哑电召车司机声称将车停在酒店大堂外等待接客时,不知何故惹怒王室成员的保镖,遭保镖用拳头攻击头部。
据了解,被打事主是一名华裔电召车司机(46岁,聋哑人士),他报案时声称,昨早11时许在隆市某高级酒店,等待接送4名乘客时,将车停放在大堂入口处。
据悉,王室成员的一名保镖当时敲打事主的车要求将车移走,随后更用拳头攻击事主的头部。
据了解,事主随后针对此事报案,并前往吉隆坡中央医院接受初步治疗,被医生诊断为“软组织创伤”。
再益马烈指质疑警方在此案的态度,让人感到不解,因为在其他批评政府或所谓的3R课题(种族、宗教与王室)的调查甚为迅速,涉案者也很快被逮捕。
“民众难免会进行比较,并质警方在此案中,没有表现出类似的劲头。”
“必须强调,根据联邦宪法第8条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没有人可以仅仅因为自己地位或关系,而逃过法律制裁,否则等同嘲笑正义。”
“我们要求警方继续调查此事。这必须是一次彻底、公正和独立的调查此案。”
再益马烈说:“我们的法律诚信与执法者受到威胁,任何失误都必将造成民众对我国司法系统的彻底不信任。”
在苏海利召开记者会后数小时,吉隆坡总警长鲁斯迪透露,此案的双方已经私下和解。
他在文告指出,投报者在当天(28日)晚上9点59分第二度报案。
“受害者称事情已经妥善解决,不想案件拖延。”
鲁斯迪指出,警方是在28日约下午1点接到投报,指被王室成员的保镖攻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