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首相安华指出,政府会评估前首相纳吉要求将纪录片《逃亡者》从串流平台“网飞”(Netflix)中下架一事,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总监再益玛立指出,政府和通讯部皆无权指示Netflix下架该纪录片。
再益玛立指出,Netflix是一家提供互联网串流服务的OTT平台,因此不受《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的约束。
他今日发文告说:“政府和没有权力考虑或批准纳吉的申请,因为这是违法行使权力。”
他还说,下架该纪录片也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0条款,该条款阐明,人民享有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和聚会的基本权益。
“这也违反了《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3(3)条款,该条款阐明“本法令任何条款均不得解释为允许审查互联网”。
“这一条款清晰明确。”
安华昨日(13日)指出,政府将考虑纳吉的诉求,交由相关单位决定是否下架纪录片《逃亡者》。
再益玛立指出指出,政府干涉纳吉和Netflix之间的纠纷是违法和滥用权力。
他说,如果纳吉对纪录片的内容感到委屈,并声称该纪录片存在偏见且妨碍司法审理,而且1MDB案仍在审讯中,那么他必须向法院寻求救济。
“他必须指示他的代表律师向法庭提交必要的申请。”
“任何材料或出版物是否属于司法阶段必须由法庭决定,而不是通过向政府提出特别请求来决定。”
再益玛立说,任何补救措施都必须由受影响者(本案的受影响者是纳吉)通过民事法律诉讼来获得,而不是通过行政干预。
“如果政府批准这一请求并下架该纪录片,这一行动将‘利用他们的权力同意巫统政治盟友中一位有影响力党员的请求,这种看法是对善治的诅咒’。”
“政府必须记住,Netflix是一家在全球范围内传输内容的国际商业实体。如果政府在不诉诸法庭的情况下干预他们的业务,将损害马来西亚作为一个经商之地的地位。
“首相应该从一开始就明确表示,政府不能也不会干涉这场争端,并将交给法庭管辖。
“政府不能越权行事,也不能接受违反法律的要求。”
《逃亡者》先是在新加坡电影院播出,并于上周五(5日)在Netflix发布,长达98分钟。
《逃亡者》卡修斯麦克金(Cassius Michael Kim)制作,内容讲述一马发展公司(1MDB)弊案,片中采访的人物包括安华、前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揭弊网站《砂拉越报告》创办人克莱尔,以及纳吉本身。
纳吉在访谈中,严正否认涉及一马公司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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