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新任选委会主席 王健明推荐4合适人选


前万宜国会议员王建民推荐4合适候选人。(档案照:透视大马)

遴选新任选举委员会主席,前万宜国会议员王建民推荐4合适候选人。

他们分别是现任选委会副主席阿兹米沙隆、选委会委员费沙、前净选盟主席安美嘉和政治学者黄进发。

王建民指出,根据宪法第114条款,任何任命需经由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商讨后,由国家元首御准,在此之前必须经过国会人权、选举及体制改革委员会的审查。

从2020年8月开始出任大马选举委员会主席的阿都干尼今年5月9日正式退休,而新古毛州议席补选是其担任主席职的最后一项任务。

他指出,任命新任选委会主席将是政府必须做出的最重要决定之一,因为即将上任的候选人将必须监督选区划分。

“选区划分工作将影响我国未来十年的选举政治,因为将影响大马不同州属内部和之间的权力平衡。”

王建民今日发文告说:“新任选委会主席还将有责任制定更多程序和政策,以平衡选举竞争环境,无论谁是现任政府。”

“如果绕过国会,并完全由首相酌情决定,这将使昌明政府失去展示其改革派资历的机会。”

他补充说,在过去,选委会主席的职位一直由公务员或前公务员担任,除了律师出身的阿兹哈哈伦(Azhar Azizul Harun)除外。

然而,随着在政府更迭,阿兹哈于2020年2月辞职,担任国会下议院议长。

王建民说,新任选委会主席必须受到各政治党派的尊重,并精通选举和选区划分的法律。

他补充说,根据联邦宪法114(2)条款,候选人必须获得公众信任。

较早前,59个民间组织和24位著名学者及专家,致公开信给首相安华,疾呼首相通过国会委任新任选举委员会主席。

以净选盟为主的联署文告促请政府针对他们作出的建议即刻采取行动。

选举监督组织行动大马(Tindak Malaysia)认为,政府必须修改联邦宪法第114条款,允许反对党领袖在委任过程中有发言权。

在现行制度下,选举委员会的成员,由国家元首经过和统治者会议商议后委任,委员会成员由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及5名委员组成。

宪法规定,选委会的成员必须得到公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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