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解释扎希获释案 陆兆福:理由需让民信服


陆兆福强调,总检察署做出的解释不是为了他是否能够接受,而是取决于能否说服人民。(档案照:透视大马)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认为,总检察长对于撤控副首相阿末扎希健康思维基金会贪污案的解释,必须足以让民众信服。

他说,总检察署做出的解释不是为了他是否能够接受,而是取决于能否说服人民。

“个别的机构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公众对相关机构保持信心。”

“这与我是否接受这个解释无关,这与我们无关。”

“我不能强迫总检察长说什么。以及给出何种解释。”

陆兆福说:“这是公众能否信服的问题,确保公众对于这一体制的信心依然存在。”

他今日为行动党妇女组大会主持开幕后,向记者这么说。

陆兆福指出,他已经告诉首相安华行动党坚持的立场。

现年70岁的阿末扎希也是乡村及区域发展部长。高庭是在周一(4日)裁决,撤销他在健思基金会的47项失信、贪污和洗黑钱控状,“释放不等于无罪”。

阿末扎希是于2018年10月19日被控,当时执政60年的国阵在第14届全国大选,输掉政权;去年1月24日,高庭裁决,阿末扎希在健康思维基金会贪腐案表罪成立,须出庭自辩。

另外,针对副首相阿末扎希健思基金案的获释裁决,总检察署发文表明,不曾在此案引用“撤控”(Tarik Balik / Withdraw)字眼。

总检察署指出,扎希获释的决定并非仓促执行,当中更不涉及任何一方的干预。

同时,文告阐明法庭是基于11项理由,决定让阿末扎希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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