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要求伊党抛弃伊教斗争 陆兆福:火箭贯彻异中求同原则


陆兆福阐明,不同意实施伊刑法,不意味着反对伊斯兰教。(档案照:透视大马)

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否认,伊斯兰党的疯狂指控,即要求伊党“抛弃”伊斯兰教的斗争,以促进两党的合作。

他指出,行动党在两党合作的整个过程中,不管是在替代阵线(1999-2002年),或者民联(2008-2015年),从未要求伊党“抛弃”伊斯兰教的斗争。

他披露,行动党在与伊斯兰党的政治合作中,一贯坚持一致的立场,即专注于共同同意的问题,但对无法达成共识的问题采取“异中求同”(agree to disagree)原则。

“行动党无法达成一致的主要议题是伊斯兰刑事法的实施。事实上,行动党在这件事上是一致的,因为它不是基于联邦宪法所规定的法律制度。”

“我想提醒伊党,除了行动党之外,最反对实施伊刑法的人就是敦马哈迪。如果伊党因与马哈迪是朋友,忘记了马哈迪的立场,可是参考相关报道。”

陆兆福在脸书拟文对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的指控,作出回应。

周六(26日),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在柔佛州举行的政治讲座再次诽谤行动党领导层,指控行动党要求伊党“抛弃”伊斯兰教的斗争,确保两党能够继续合作。

陆兆福阐明,不同意实施伊刑法,不意味着反对伊斯兰教。

他强调,马哈迪从未同意实施伊刑法,哈迪阿旺提到的政党,包括马华、国大党和民政党也是如此。

“为什么伊党总把行动党视为伊斯兰教的‘敌人’? 这难道不是伊党的谎言,目的是让行动党成为他们政治阴谋中的‘出气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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