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允慕尤丁撤4滥权罪控 总检察署将上诉


透视大马

总检察署将对高庭批准,前首相慕尤丁申请撤销4项滥权控状和无罪释放,提出上诉。(档案照:透视大马)

总检察署将对高庭批准,前首相慕尤丁申请撤销4项滥权控状和无罪释放,提出上诉。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指出,将会在傍晚入禀法庭提出上诉。

他披露,在寻求上诉期间,法庭将暂对其他三项洗黑钱指控的诉讼。

“现阶段,我们接受法庭的裁决,可是将会入禀法庭提出上诉。”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是在高庭外,对媒体发表谈话。

今早,高庭批准前首相慕尤丁的申请,以撤销4项涉及2亿3250万令吉的滥权罪控,无罪释放。

法官莫哈末贾米尔在下判时指出,慕尤丁的罪控含糊、有缺陷且毫无根据,没有犯罪详情。

“因此,法庭批准被告(慕尤丁)的申请,以撤销这4项罪控。本席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慕尤丁在任相期间,利用首相和土著团结党主席的职权,向3家公司索取贿赂,总额2亿3250万令吉。

法官贾米尔在其简易判决说,法庭有现行的权力搁置、撤销与永久性中止控状。

他指出,慕尤丁面对4项指他为该党收贿的罪控,并未揭示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下所犯之罪。

“法庭认为,慕尤丁面对的指控是并非依法规定的罪行,这4项控状存有缺陷,没有揭示反贪会法令第 23 (1) 条文下的罪状。

“在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之下无法构成的罪控,是讨回错误的公道。这4项控状也不具备所犯罪行的细节,不符合刑事程序法典第154条文。”

贾米尔强调,被告也不应任由揣测,在他任相期间如何滥用职权,因为这将导致他无法在开审前指示律师为他抗辩,或向控方提呈陈情书,进而形成他在联邦宪法第5条款下赋予公平审判的基本权利也遭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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