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哥巴斯里南主控官合法性失败 罗斯玛需付1万庭费  


罗斯玛的律师主张,哥巴斯里南的任命不符法律,违反了罗斯玛在联邦宪法,享有公正审判的权利。(档案照:透视大马)

上诉庭今日驳回,前首相夫人罗斯玛挑战前联邦法院法官哥巴斯里南,担任其太阳能贪污案首席主控官的合法性。

由法官哈尼巴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否决了这项上诉申请,声称罗斯玛的上诉欠缺理据,及下令后者支付辩方(总检察署)1万零吉庭费。

另两名主审法官分别是,仄莫哈末鲁基玛和施美春(See Mee Chun)。

罗斯玛代表律师阿克柏丁(Akberdin Abdul Kader)在陈词时说,总检察署对哥巴斯里南的委任,已对罗斯玛构成不利影响。

“三司肯定会相互抵触,因此已违反法律。这也说明了哥巴斯里南的任命,显然不符合法律,并违反了罗斯玛在联邦宪法享有公正审判的权利。”

罗斯玛是针对高庭(民事管辖权)在去年8月30日,驳回其提出的司法审核做出上诉。她在申请书说,哥巴斯里南的任命是无效地,因此太阳能贪污案从一开始也例属无效。

吉隆坡高庭是在去年9月1日判决,罗斯玛在太阳能贪污案罪成,判处她10年监禁和罚款970万令吉。

她较后获得庭令暂缓刑罚,而且对这项判决提出刑事上诉,法庭已择定7月11日审理此案。

哥巴斯里南已于今年1月因肺部感染在一家私立医院去世,享年7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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