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呈陈情书寻求撤控 高庭首日审讯取消改至8月


现年71岁的罗斯玛面对12项涉及金额709万7750令吉的洗黑钱,以及5项未向内陆税收局呈报其收入的控状。(档案照:透视大马)

随着前首相夫人罗斯玛已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寻求撤销其洗黑钱和逃税控状,高庭因此宣布取消本日的审讯。

法官慕尼安迪是在罗斯玛代表律师吉丹告知,辩方已在5月3日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后,宣布取消今日起展开的审讯。

吉丹说:“在(陈情书)信函中,我们已从罗斯玛之前被判罪成的太阳能案提出一些事实。因此,辩方要求今日休庭。”

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告诉法庭,他们已在5月3日收到陈情书。

他指出,辩方在陈情书出挑起严重的法律问题,控方至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以定夺此事。

“我还没跟总检察长和我的上司约好时间,以向他们汇报陈情书的内容。”

“辩方已提出数项新事实和课题……我需要研究和准备一份新的书面报告,以正确无误的向我上司汇报。”

“鉴于陈情书所提及的复杂课题,我需要至少两个月来完成此事。”

他说,控方不反对取消审讯。

慕尼安迪随后择定于8月24日审理此案,以及取消之前择定的审讯日期,分别是6月28和30日、7月6、7、28和31日,以及8月1、2和11日。

他说:“如果陈情书获接纳,请告知法庭。”

现年71岁的罗斯玛面对12项涉及金额709万7750令吉的洗黑钱,以及5项未向内陆税收局呈报其收入的控状。

她被指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7年6月8日期间在安邦路的艾芬银行,以及2014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期间在端姑阿都哈林路的税收局犯罪。

2022年9月1日,高庭裁决罗斯玛在其太阳能弊案中的3项贪污控状罪名成立,宣判她每项控状监禁10年合共30年,以及罚款9亿7000万令吉。

不过,由于法庭谕令罗斯玛的刑期同期执行,因此她只须入狱10年,以及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30年取代。

高庭批准罗斯玛在提出上诉期间,暂缓执行监禁和罚款刑罚。

上诉庭已择定于7月11至14日一连4天,聆审罗斯玛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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