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政府强调,政府撤回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上诉,不会影响或威胁雪州政府对使用“阿拉”的立场。
雪州大臣阿米鲁丁说,雪州政府已掌握内政部的解释,及相关州法令在这项问题的确认。
”因此,雪州将继续捍卫与此问题有关的州权利和法令,特别是根据1988年《非伊斯兰教(对穆斯林发展的控制)法令的规定。”
“这意味着,这一进展不会影响或威胁,雪州政府使用“阿拉”的立场。”
阿米鲁丁今天发表文告说,州政府坚决保护宗教利益和其敏感,即尊重宗教信仰,不能破坏经已建立的和谐与团结,这都是雪州的重要基础。
“雪州政府将遵奉雪州苏丹沙拉夫丁,尤其是陛下身为雪州伊斯兰教领袖,在2021年3月23日发出的谕令。”
他透露,雪州苏丹当时谕令,非伊斯兰教徒在雪州禁止使用“阿拉”字眼,这与联邦法院在2014年, 裁决天主教吉隆坡总教区主教(Titular Roman Catholic Archbishop Kuala Lumpur)起诉内政部的案件,及雪州政府在2010年2月18日颁布的指示一致。
周一(15日),政府撤回非穆斯林禁用“阿拉”字眼一案的上诉。
来自砂拉越的基督教徒吉尔艾尔挑战政府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一案,在2021年3月10日获得吉隆坡高庭作出标竿性裁决,即在宗教和教育目的上,基督教徒有权使用“阿拉”字眼。
此判决掀起诸多反对声浪,政府随即也对此提出上诉。
早前,代表内政部的总检察署是在今年4月18日通知上诉庭撤回该案的上诉。
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申受访时证实,曾就此事提交内阁通知书。
内阁通知书(Nota Jemaah Menteri)旨在通知内阁,某部门对某事件作出的决定,若需要内阁作出决定,某部门则会提交内阁备忘录(Memo Jemaah Mente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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