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律师公会主席谢依琳表明,任何与法官行为操守相关的问题,都不应该在国会上下议院进行讨论。
她指出,反贪会对大法官纳兹兰进行调查的细节,已经在国会进行讨论,这违反联邦宪法第127条文。
她披露,应该有人在阻止国会议员,在下议院讨论涉及法官行为的相关问题。
“其实议长可以援引议会常规阻止议员讨论涉及法官行为的相关问题,其他出席的议员也可以发声阻止。”
“联邦宪法第127条文非常明确。因此不希望涉及法官的行为,在议会中被抹黑,这很容易遭(议员)滥用。
谢依琳是在出席一项司法论坛中,发布上述谈话。
今年4月6日,反贪污委员会揭露,判决前首相纳吉在SRC国际公司案罪成坐牢12年的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与这起司法案件存有利益冲突。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在致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律师楼(Shafee & Co)的函件中,揭发了这起司法丑闻。
在一封志期3月20日信函中,阿莎丽娜证实根据反贪委员会在2月20日的调查结果,纳兹兰在高庭审讯SRC一案时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守则,同时存在利益冲突。
去年2月24日,由联邦法院七司裁定,反贪污委员会在针对上诉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涉违反操守的调查,程序不当且时机“可疑”。
东姑麦润在宣读判词时指出,尽管法官不享有调查豁免权,且可以依法被提控,但反贪会在调查纳兹兰之前,事先并未咨询大法官,意即未经过正当程序。
在2020年7月28日,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裁决纳吉涉嫌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和一项滥权控罪,罪名成立被判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5年代替;上诉庭于2021年12月8日维持高庭的原判。
去年8月23日,纳吉在联邦法院的终极上诉也告失败,即时被送往加影监狱服刑。
另一方面,谢依琳阐明,根据2009年法官道德守显示,法官的职业操守与案件的利益冲突,不善于反贪会的调查权限。
她强调,反贪会只有权调查或调查,属于其权限范围内的案件。
她重申,上下议院不应该对法官的行为操守提出质疑。
她认为,国会议员应该捍卫司法机构独立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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