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国关注的华裔女子沈可婷涉及撞死8名少年骑蚊型脚车案,今日上诉成功,无罪释放。
以主审法官哈达丽亚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聆听双方陈词,并在休庭半小时后,作出上述裁决。
控状指出,事发时22岁的沈可婷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在新山内环公路疏忽驾驶,导致8名年介13至16岁的少年死亡。
2019年10月28日,新山推事庭裁决沈可婷表面罪名不成立,宣判她无罪释放,但控方在稍后上诉得直,高庭谕令沈可婷回到推事庭自辩。
接着在2021年10月,推事庭宣判沈可婷罪名不成立,控方二度提出上诉。
在2022年4月13日,高庭法官阿布峇卡推翻推事庭的无罪释放裁决,改判沈可婷罪成,除了监禁和罚款,他也谕令吊销沈可婷的驾驶执照3年,以及若她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6个月取代。
沈可婷在去年4月18日取得上诉准令,上诉庭也批准她暂缓执行刑罚,以及允许她在上诉期间以1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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