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洗钱逃税案明年5月开审


现年70岁的罗斯玛面对12项涉及金额709万7750令吉的洗黑钱控状,以及5项未向内陆税收局呈报其收入的控状。(档案照:透视大马)

前首相夫人罗斯玛的洗黑钱和逃税案将于明年5月12日在高庭开审,为期15天。

法官莫哈末再尼是在今日的案件管理程序择定审讯日期,出庭者包括主控官傅益廷副检察司,以及罗斯玛辩护律师吉丹。

法官说:“法庭择定在2023年5月12日、6月28和30日、7月6、7、27、28和31日、8月1、2、11、24和25日,以及9月7和8日审讯。”

他也择定于明年2月20日进行案件管理。

不过,莫哈末再尼指出,上述的审讯日期将取决于罗斯玛,已定于今年12月23日进行案件管理的上诉庭上诉。

莫哈末再尼在去年12月14日和今年4月25日两次驳回罗斯玛要求他退审的申请,罗斯玛不服裁决提出上诉。

较早前,傅益廷告诉法庭,控方将在审讯期间传召15名证人出庭供证。

莫哈末再尼在周二提醒辩方以此案为重,因为罗斯玛是在2018年10月4日被控,但历经4年却仍未开审。

现年70岁的罗斯玛面对12项涉及金额709万7750令吉的洗黑钱控状,以及5项未向内陆税收局呈报其收入的控状。

她被指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7年6月8日期间在安邦路的艾芬银行,以及2014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期间在端姑阿都哈林路的税收局犯罪。

今年9月1日,莫哈末再尼裁决罗斯玛在其太阳能弊案中的3项贪污控状罪名成立,宣判她每项控状监禁10年合共30年,以及罚款9亿7000万令吉。

不过,由于法官谕令罗斯玛的刑期同期执行,因此她只须入狱10年,以及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30年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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