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裁定纳吉非公务员 马哈迪失望称不解判决


透视大马

马哈迪表示对裁决感到失望。(摄影:Seth Akmal)

联邦法院三司今日裁定,首相纳吉并非公务员(public officer)而是行政人员(member of administration),因此无法在“公务员失职”的诉状中被控,令起诉纳吉的希望联盟总裁马哈迪大失所望亦困惑不解。

身为前首相的马哈迪,今日在吉隆坡高庭外受媒体询问时表示:“我对这项裁决感到失望。我不明白(判决),他明明是公务员,如果不是的话,那如何解释为何他的决策,皆关系到政府事务及公众利益?”

以联邦法院首席法官劳勿斯为首的三司,今日一致拒绝发出准令予马哈迪,以检讨及推翻吉隆坡高庭和上诉庭,撤销马哈迪起诉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行为失职的诉讼裁决,并谕令马哈迪支付2万令吉堂费。

马哈迪也质问:“是哪位法官承审此案?我质疑他担任此案法官的正当性。我认为他不应该参与审理这宗案件。”

早前,马哈迪曾要求劳勿斯退审此案以避嫌,因为希盟已于去年9月提呈司法复核,挑战后者的续任已违反宪法,而有关案件还在上诉庭排期聆审阶段。

无论如何,劳勿斯今日未退审此案,而且裁定马哈迪的检讨申请不当,并不符合“司法法院法令”(Courts of Judicature Act )的第96条文。

马哈迪及前巫统峇都加湾区部主席凯鲁丁,于2016年3月入禀高庭起诉纳吉,担任公务员却行为失当,以及违反受托人责任。

马哈迪也对行动党领袖潘俭伟申请推翻评论纳吉案失败一事,发表看法,他说,关于一马公司案的相关证据资料,并未被呈上法庭及对外公开。

“公众要知道真相。在针对纳吉的一马公司案,有3分关键报告在官方机密法令下被藏起来,分别来自国家银行、国会公共帐目委员会及反贪会。公务人员的犯罪行为,不该被归纳为官方机密!藏匿罪证才是犯法行为。”

在上诉案件中,法官亚古森姆表示,国会公账会、总检察署、警方、反贪会和国行,已针对纳吉是否涉及一马公司案,或在26亿令吉捐款事件上是否涉贪,给予纳吉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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