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国会议员指出,把跟踪骚扰(stalking)列为刑事罪是一项及时的举措,因为它可以防止更多人在没有法律资源的帮助下成为受害者。
他们指出,反跟踪骚扰法案相关工作进行已久,政府花了这么长时间才终于探讨修订刑事法典,把跟踪骚扰行为纳入并处以惩罚。
他们补充,除非有特定法令来解决跟踪骚扰问题,否则跟踪者将在不受惩罚下自由行动,不管怎样,他们也希望提呈的法案在本质上是充实且提供整体保护。
峇都加湾国会议员卡斯杜丽指出,她于2017年首次在国会提出跟踪骚扰问题,但没有采取重大举措,因为它不被视为一个大问题。
“我们认为若没有相关法令管制,可能会发生更多跟踪骚扰事件。我们仍然不知道跟踪骚扰的定义。”
“是的,这(跟踪骚扰)很猖獗,但我们没有这方面的数据。”
“的确有跟踪骚扰事件,但很难对这种行为进行分类,这可能是丈夫骚扰妻子或相反。”

卡斯杜丽接受《透视大马》访问时说,“当我们没有界定跟踪骚扰时,我们要如何量化它。”
她说,虽然有跟踪骚扰的投报案件,但跟踪骚扰无法被列为犯罪,因为它没有列在法令。
“将某件事归类为跟踪骚扰只是我们对它的诠释。”
“举例来说,前配偶在工作场所等待或尾随一个人回家。”
“因此,必须有一项具体的法令来衡量什么是跟踪骚扰和犯罪程度。”
首相署(国会与法律事务)副部长玛斯尔米雅蒂于8月4日在国会提呈反跟踪骚扰法案(anti-stalking bill)一读。
有关法案预计在10月3日国会复会时进行二读和辩论。
根据提呈的草案,任何屡次作出跟踪骚扰行为,意图导致,或知道或应该知道该行为可能对任何人身安全造成困扰、恐惧和惊慌,将构成跟踪骚扰罪。
该法案旨在修订刑事法典(574法令),以把跟踪骚扰,无论是虚拟或其他形式定为犯罪行为,一旦醉成,最高可被判监禁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不过,卡斯杜丽指出,有关草案仍有一些漏洞并希望在10月国会复会前解决。
“从本质上而言,这是一个解决(跟踪骚扰)问题的好法案,但有些部分可以加强以确保提供全面的保护。”
“我们希望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可以召集国会议员们就此法案进行讨论,以更顺畅地作出任何必要的修正。”
“我将会就此事联系旺朱乃迪和其副部长,并在下一季国会时提出。”
她指出,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关跟踪骚扰的讨论变得更广泛且有更多报道。
“越来越多女性和男性分享他们的经历。这也归结于他们来自哪里,如郊区、半城乡和城市地区,以及它如何影响他们的个人空间和行动。”
“当他们在某个时候被人跟踪,或者他们从工作场所走到停车场时是否感到安全,这些都是受害者分享的一些故事。”
根据妇女援助组织(WAO)去年展开的研究所收集到的数据显示,三分之一的大马人,包括39%女性曾经历令人感到恐惧的跟踪骚扰。

法案惩罚仍宽容
与此同时,人权律师陈丽燕支持政府把跟踪骚扰行为纳入刑事法典的举措。
“我们已和总检察署合作多年,很高兴它现在已提呈至国会。”
“下一次国会会议是否通过并不是关键,但越早越好。”
“在它成为一项罪行前,跟踪者将继续逍遥法外,受害者将继续遭受痛苦。”
她指出,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她的律师事务所也代表受害者就跟踪侵权的损害索赔和申请永久禁令。
“我们还获得禁止配偶跟踪其伴侣的禁令。”
她说,跟踪骚扰并不仅仅是跟踪或潜伏在某人的周围。
“这还包括在网络空间的跟踪骚扰——社交媒体平台如Instagram或推特。”
“在这种情况下几乎不可能找出罪魁祸首。”

不过,陈丽燕指出,当跟踪骚扰成为一种犯罪行为时,它至少让警方可以开始调查,也许会起诉。
她说,另一种形式的跟踪骚扰是在汽车或手机安装追踪设备或应用程序。
她还说,应该加重建议中对跟踪骚扰的惩罚。
“即使最高刑期为3年,也会有表现良好的刑期。”
“这意味着跟踪者将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出狱,而受害者遭受的伤害可能是终身的。”
她补充,跟踪骚扰会让受害者留下精神上、心理上和情感上的创伤。
“如果惩罚与罪行不想称,跟踪者可能会在出狱后继续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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