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要求撤换法官碰壁 代表律师矢要上诉


透视大马

再尼马兹兰宣布驳回罗斯玛要求撤换法官的申请,并说他本身从未见过所谓的的“外泄”判词。(档案照:透视大马)

前首相夫人罗斯玛在砂拉越太阳能供应合约弊案中要求撤换法官再尼玛兹兰碰壁,法庭已经驳回她的申请。

法官再尼马兹兰在下午复庭时,以调侃的口吻说:“对不起,让大家久等了。我找不到人给我写判决书,所以我不得不自己写。”

再尼马兹兰接着宣布驳回罗斯玛要求撤换法官的申请,并说他本身从未见过所谓的的“外泄”判词。

对此,辩方律师佳吉星说,他会提出上诉,“维护法庭的诚信”。

罗斯玛是以判词外泄为由,透过律师申请撤换法官。

根据《透视大马》之前所看到的申请书,罗斯玛就部落客拉惹柏特拉早前发布的裁决书,要求再尼退审。

3页“判词”日前刊登在由拉惹柏特拉经营的《今日大马》网站。

根据拉惹柏特拉称,所谓的有罪判决不是由初审法官撰写的,而是由身份不明的人代表初审法官所撰写。

该网站也提供另外一个链接,可供下载完整71页的判决书。

罗斯玛在此案面对3项控状,她被控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布特拉购物中心Lygon Bistro,通过前特别助理里扎曼梳,向日拔控股(Jepak Holding)董事经理赛迪索贿1亿8750万令吉,作为协助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369间乡村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其次,罗斯玛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在其位于Langgak Duta的首相私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150万令吉贿金。

她被控于2016年12月20日在位于布城的首相官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500万令吉贿金。

罗斯玛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20年,或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该案自2020年2月开始审讯,经历44天后,在今年2月23日结束,审讯过程中,控方共传召23名证人,而辨方仅传召2名证人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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