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太阳能案裁决外泄为由 罗斯玛申请要求法官退审


透视大马

罗斯玛于最后一刻,申请要求其太阳能舞弊案的主审法官再尼玛兹兰退审。(档案照:透视大马)

高庭将在明日(1日)就前首相夫人罗斯玛涉嫌125万令吉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系统舞弊案做出裁决,不过,罗斯玛于最后一刻,申请要求主审法官再尼玛兹兰(Zaini Mazlan)退审。

再尼将于明日在吉隆坡高庭,宣读裁决。

罗斯玛是在昨日下午通过Messrs Akberdin & Co律师楼提出法官退审申请,同时也将诉状交给了检方。

根据《透视大马》所看到的申请书,罗斯玛就部落客拉惹柏特拉早前发布的裁决书,要求再尼退审。

申请书阐明,“这篇裁决书的泄露,使申请人对太阳能案的主审法官失去了信心,更不用说法官要在9月1日还要作出判决了。”

罗斯玛在此案面对3项控状,她被控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布特拉购物中心Lygon Bistro,通过前特别助理里扎曼梳,向日拔控股(Jepak Holding)董事经理赛迪索贿1亿8750万令吉,作为协助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369间乡村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其次,罗斯玛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在其位于Langgak Duta的首相私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150万令吉贿金。

她也被控于2016年12月20日在位于布城的首相官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500万令吉贿金。

因此,罗斯玛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20年,或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该案自2020年2月开始审讯,经历44天后,在今年2月23日结束,审讯过程中,控方共传召23名证人,而辨方仅传召2名证人上庭。

罗斯玛太阳能舞弊案的3页判词,是刊登在由拉惹柏特拉经营的《今日大马》网站。

根据拉惹柏特拉称,所谓的有罪判决不是由初审法官撰写的,而是由身份不明的人代表初审法官所撰写。

该网站也提供另外一个链接,可供下载完整71页的判决书。

在查阅了相关文件后,发现是由吉隆坡高等法院研究组准备的。

在罗斯玛要求法官退审的申请书中,其代表律师阿克柏丁(Akberdin Abdul Kader)表示,在阅读了外泄的判决后,罗斯玛已质疑再尼的诚信。

“文章中所披露是有根据的,是真实的,因为马来西亚联邦法院的首席主簿官并不否认存在71页的判决书,正如《星报》一篇报道指,警方表示外泄的判决书不是罗斯玛案的最终判决版本,而只是作为参考。”

律师在申请中表示,鉴于外泄的判决不是由再尼所准备,这有违法官或司法人员的道德规范。

律师也表示,外泄的判决导致了对法庭在审理和在太阳能案的审判中,所做出道德和公正判决的效率、诚实、公平、平等、权威和正直的各种指责和看法。

律师也要求展延裁决,先聆审再尼退审申请以及警方完成对泄露判决的报告。

另外,罗斯玛也背负另一宗官司即洗黑钱及逃税案。

罗斯玛于2018年10月4日面对12项总额709万7750令吉的洗黑钱罪控,以及5项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其收入的指控,惟她否认有罪。

她被控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7年6月8日期间,在安邦路天然胶大厦艾芬银行分行,犯下洗黑钱罪行。

罗斯玛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判刑,一旦罪成,可遭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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