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夫人罗斯玛涉嫌125万令吉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系统舞弊案在临裁决之际,被告人申请承审法官再尼玛兹兰退审及展延审讯,以致今日开庭时遭法官训斥。
法官原订今日裁决太阳能供应合约弊案,但罗斯玛代表律师在8月30日入禀紧急申请,要求法官再尼玛兹兰退审,同时要求尽快处理有关申请。
法官再尼玛兹兰表明,他已经准备好聆审新申请。
不过,在辩方律师佳吉星提出要求展延审讯时,引起法官再尼玛兹兰的不满。
“当你提交这份申请时,你也提交紧急状况证明。”
“不管我今日是否会对案件做出裁决,我都已经要求职员(将申请)安排在今天。”
“所以,在提交紧急证明后,你就应该要做好准备(陈词)。”
再尼玛兹兰说:“我今天会审理(退审申请)。”
罗斯玛是在30日(周二)下午通过Messrs Akberdin & Co律师楼提出法官退审申请,同时将诉状交给了检方。
根据《透视大马》所看到的申请书,罗斯玛就部落客拉惹柏特拉早前发布的裁决书,要求再尼退审。
申请书阐明,“这篇裁决书的泄露,使申请人对太阳能案的主审法官失去了信心,更不用说法官要在9月1日还要作出判决了。”
罗斯玛面控3罪
罗斯玛在此案面对3项控状,她被控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布特拉购物中心Lygon Bistro,通过前特别助理里扎曼梳,向日拔控股(Jepak Holding)董事经理赛迪索贿1亿8750万令吉,作为协助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369间乡村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其次,罗斯玛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在其位于Langgak Duta的首相私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150万令吉贿金。
她被控于2016年12月20日在位于布城的首相官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500万令吉贿金。
罗斯玛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20年,或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该案自2020年2月开始审讯,经历44天后,在今年2月23日结束,审讯过程中,控方共传召23名证人,而辨方仅传召2名证人上庭。
日前,罗斯玛太阳能舞弊案的3页判词刊登在由拉惹柏特拉经营的《今日大马》网站。
根据拉惹柏特拉称,所谓的有罪判决不是由初审法官撰写的,而是由身份不明的人代表初审法官所撰写。
该网站也提供另外一个链接,可供下载完整71页的判决书。
在查阅了相关文件后,发现是由吉隆坡高等法院研究组草拟。
在罗斯玛要求法官退审的申请书中阐明,其代表律师阿克柏丁(Akberdin Abdul Kader)指,在阅读了外泄的判决后,罗斯玛已质疑再尼的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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