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能否逃过入狱命运 高庭1日下判太阳能弊案


透视大马

罗斯玛在砂拉越学校太阳能系统舞弊案面对3项控状。(档案照:透视大马)

高庭将在明日(1日)就前首相夫人罗斯玛涉嫌125万令吉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系统舞弊案,做出裁决,是否入狱就在当天揭晓。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在2021年2月18日宣判罗丝玛太阳能弊案的3项控状表罪成立后,谕令她从同年的10月5日起出庭自辩。

如果罪名成立罗斯玛或与前首相兼其丈夫纳吉面对同一命运,即入狱服刑。

罗斯玛在此案面对3项控状,她被控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布特拉购物中心Lygon Bistro,通过前特别助理里扎曼梳,向日拔控股(Jepak Holding)董事经理赛迪索贿1亿8750万令吉,作为协助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369间乡村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其次,罗斯玛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在其位于Langgak Duta的首相私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150万令吉贿金。

她也被控于2016年12月20日在位于布城的首相官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500万令吉贿金。

罗斯玛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在其位于Langgak Duta的首相私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150万令吉贿金。(档案照:透视大马)

因此,罗斯玛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20年,或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该案自2020年2月开始审讯,经历44天后,在今年2月23日结束,审讯过程中,控方共传召23名证人,而辨方仅传召2名证人上庭。

控方证人包括教育部前部长马哈兹尔卡力、教育部前秘书长玛蒂纳、现任秘书长阿里亚斯与罗斯玛时任助理里扎等人,当中最为瞩目的证人为里扎。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料会在週四宣读有关案件判词。

罗斯玛时任助理里扎是最为瞩目的证人。(档案照:透视大马)

主控官哥巴斯里南于2020年5月14日告诉法庭,控方和被告之间已经达成协议,根据协议,联邦政府将获得“高达数百万令吉的巨额款项”,法官阿兹曼遂批准了释放里扎的申请。

里扎于2019年7月5日,被控5项总额约10亿7519万令吉,挪用一马发展公司资金的洗黑钱罪。

联邦法院五司于本月23日一致驳回前首相纳吉的上诉申请,裁决维持高庭原判。

因此,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洗黑钱案,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

涉2官司面对首次最终裁决

另外,罗斯玛也背负另一宗官司即洗黑钱及逃税案。

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洗黑钱案,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档案照:透视大马)

罗斯玛于2018年10月4日面对12项总额709万7750令吉的洗黑钱罪控,以及5项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其收入的指控,惟她否认有罪。

她被控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7年6月8日期间,在安邦路天然胶大厦艾芬银行分行,犯下洗黑钱罪行。

罗斯玛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判刑,一旦罪成,可遭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5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罗斯玛被控于2014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在没有合理理由之下,没遵循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77(1)条文,针对2013年至2017年报税年,在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4月30日当天或之前,向内陆税收局总监呈报所得税,被控抵触相同法令第112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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