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SRC案上诉失败 即日起入狱12年


透视大马

联邦法院五司一致驳回前首相纳吉的上诉申请,裁决维持高庭原判。(摄影:Nazir Sufari)

联邦法院五司一致驳回前首相纳吉的上诉申请,裁决维持高庭原判。

因此,前首相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洗黑钱案,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

与此同时,联邦法院维持纳吉定罪及坐牢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我们一致认为,在审讯期间提呈的证明,足以证明纳吉所有7项指控都有罪。”

“如果在买对这样的证据时,宣判涉案者没有犯下7项指控,将是对联邦法院的嘲弄。”

2020年7月28日,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就三项刑事失信指控和三项洗钱罪分别判处纳吉10年监禁,以及就一项滥权指控判处12年监禁和2亿1000万令吉罚款或5年监禁。所有刑期同时进行。

不过,法院允许纳吉申请暂缓执行,等待他的上诉,保释金为200万令吉。

上诉庭三司是在去年12月8日一致驳回纳吉就高庭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并裁定维持高庭的判决。

2021年12月8日,上诉庭维持高庭判决,纳吉律师团队之后在今年4月25日入禀联邦法院上诉。

聆审此案的联邦法院五司,是由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为首,其余4名法官分别是东马首席大法官阿邦依斯甘达、娜丽妮、林添钻和莫哈末扎比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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