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今日维持高庭宣判主妇安比卡,被控在4年前谋杀其印尼女佣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的裁决。
以王南吉为首的三司,一致驳回控方寻求推翻高庭裁决所提出的上诉。
代表控方的副检察司莫哈末杜苏基要求联邦法院宣判安比卡获释但不表示无罪。
王南吉在裁决时说,高庭法官已正确的行使其酌量权,以宣判安比卡无罪释放。
他指出,控方必须说明不要继续提控的理由。
“我们详细研究上诉记录,控方没(在高庭)说明理由。”
他补充,只有提供充分理由,才能发出获释但不表示无罪的庭令。
另两名法官是哈敏达星和罗扎丽雅。
经法庭宣判无罪释放的人士不能在同一宗案件下再度被控,至于获释但不表示无罪,则可在稍后重新被控。
现年62岁的安比卡被指于2018年2月10日,在槟城大山脚的百利镇住家,谋杀28岁的阿德丽娜。
2019年4月18日,控方要求宣判安比卡获释但不表示无罪,但高庭最终仍是宣判她无罪释放。
控方不服提出上诉,惟上诉庭在2020年驳回上诉。
安比卡今日坐轮椅出庭。
较早前,杜苏基在庭上说,之前负责此案的副检察司已要求宣判安比卡获释但不表示无罪,并告知高庭,她是接到上头的指示,以不在现阶段继续提控。
他说,高庭法官未就宣判安比卡无罪释放的裁决,提供充分理由。
安比卡代表律师峇德夫星指出,高庭宣判其当事人无罪释放是正确之举,并促请联邦法院驳回控方上诉。
呈堂证据显示,安比卡的另一名律师安峇南登在3名控方证人供证后,于2019年4月4日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
2019年4月18日,副检察司告知高庭法官,她不要在现阶段继续进行审讯,但由于她无法说明要求获释但不表示无罪的理由,法官因此在刑事程序法典第254(3)条文下,宣判安比卡无罪释放。
控方的另两名代表是姑哈亚蒂和娜拉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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