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车总会会长被控滥权 获准以1万保外714过堂


现年81岁的阿布沙马在通译员念出所有控状后,悉数表示不认罪。(档案照:透视大马)

大马脚车总会(PKBM)会长阿布沙马今日在爱极乐地庭面对两项滥用职权的控状。

现年81岁的阿布沙马在通译员念出所有控状后,悉数表示不认罪。

首控状指出,被告使用他作为大马脚车总会会长的职权取得贿款,也就是遴选他和其孩子所拥有的公司,即Harapan Baiduri私人有限公司出租后勤交通工具,租金为从2013至2018年通过13张支付凭证进行付款的1万2750令吉。

根据次控状,被告犯下相同罪行,并涉及他和其兄弟姐妹所拥有的公司,即Keluarga Haji Wahab Hassan私人有限公司出租民宿供脚车选手使用,租金为从2013至2018年通过32张支付凭证进行付款的3万6061令吉85仙。

他被指于2013至2019年间在马六甲中央的大马脚车总会会所犯罪,两项控状皆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以及可在同一法令下的第24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马哈帝副检察司建议以1万5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以及附加条件是被告的护照须交由法庭保管。

未聘请律师的阿布沙马要求法庭基于年龄因素,以及他在调查期间给予反贪会充分合作,将保金减至5000令吉。

他也要求不将护照交予法庭保管,理由是他在近期必需以大马脚车总会会长的身分,出国参加会议。

法官娜丽曼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以及护照须交由法庭保管,但如果被告有需要用到护照,则可提出正式申请,以暂时取回。

法庭择定此案于7月14日重新过堂,以让被告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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