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哲伟专栏】马来西亚对难民的刻板印象与事实


刘哲伟

政府展开严厉取缔无证移工行动,包括向驻马联合国难民署注册的难民和寻求庇护者。(档案照:透视大马)

每当我们谈及难民时,大多数人的反应都是负面的,难民对马来西亚来说完全是一种负担,还是只是公众对他们的刻板印象,没有事实依据?

政府在此问题扮演的角色

马来西亚既不是1951年难民公约和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签署国。事实上,这两个公约的签署国各自都不到150个,换句话说,全世界还有大约四分之一的国家没有签署。

没有签署的意思就是,马来西亚没有义务接收难民,换句话说,尽管有些难民有联合国难民署发出的难民身份,可是在我国这些难民如同非法移民一样的待遇。我曾经在雪兰莪一个地点做研究时,代表难民的非政府组织曾经告诉我们说他们面对的状况,例如警察撕破他们的难民卡(如上所述,在马来西亚,这不是一份有效的证明),拘留他们等等。当然,我们也咨询警方,而警方是否认指控。由于研究只在记录报告研究而不是解决方案研究,因此我们也无法和并没有对于双方的论证得出实证结论。

不管谁对谁错,总之,难民问题确实在马来西亚发生。不幸的是,没有一个政府愿意在此问题上表现强烈的兴趣。原因很简单,没有一个政府愿意做出令人不高兴的决定。如果他们承认难民,就会引起社会强烈的反响。如果不接收难民,马来西亚就会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马来西亚以前确实发生过这样的情况,运载难民的船试图进入马来西亚边境,而当时难民们的生命一线悬,面对生命、食物和安全的问题,甚至有些跳船游向我国边境,而马来西亚也因为如此受到严厉的谴责。简单来说,无论政府做了什么决定,都会受到谴责,所以,不做决定就意味着不犯错误。

政府必须对他们如何处理难民问题有一个明确的立场,而不是视而不见。(档案照:透视大马)

对难民的成见

在我实地考察中,援助难民的非政府组织确实试图反驳指控,否认难民犯罪、传播疾病等等。毫无疑问,有些难民确实犯罪,但比例是不确定的。同样地,即使马来西亚人也有犯罪的人。不能一竹竿打翻一船人,一部分害群之马犯罪就指控所有难民犯罪,这也不公平。不幸的是,目前还没有可信服人民的数据来证明这一点。关于难民会把疾病传播在我国的说话也是如此,跟据我们采访的非政府组织的说法,他们在接收难民到收容所或宿舍之前都会进行身体检查。如果难民真的没有疾病,马来西亚人真的会接受他们融入我们的社会吗?因此,对于所有这些关于难民的观点,我们是否要从正反两面的角度,理性的来评估了?或者我们只是以陈旧的观念来看待他们。

解决难民的问题

一般的公民是没有接受过彻底评估难民问题的训练,我们也不能完全责怪他们对他人的成见。当然,社会本身需要评估难民时保持理性,但更重要的是政府的作用,政府应该知道怎么做。

如果政府坚持不接收难民,那就想个办法处理,而不是简单的把难民关押在移民局扣留所就草草了事。采取不关心的态度其实是最无效的解决方法,但同时也是最安全和不得罪任何一方的方案。

现有的难民署注册的18万人数,在扣除小孩,年长或体弱者之后,有能力工作的绝不超过15万人。(档案照:透视大马)

如果政府认为我们应该接受难民或者认为难民是我们不得不硬着头皮去接受的事实,即使我们不想接收也没有办法把他们遣走,那么政府就要想着如何解决。例如,我们可以等待第三国接收他们的同时协助难民工作,与其从其他国家引进劳力,可否让难民来填补?那些本地人不愿意做的岗位,特别是3D(肮脏、危险和困难)方面的工作,可雇用难民吗?毕竟,这是本地人不想做的工作。

我承认,给予现有难民优惠的待遇可能会吸引更多难民选择马来西亚为庇护地,然而,这样的说法并不一定正确。例如,当实现女性在职场占30%的比例时,是否意味着女性就不需要有表现,因为是根据配额来选?未必如此,而事实上,往往女性的表现比男性好。再例如,如果我们给予贫困的人食物篮,是否意味着他们不需要努力工作,因为有现成的食物摆在前面?答案也不是肯定。还有其他更多的例子。总而言之,我们不能在没有科学数据支持下就做出假设。

结论

政府必须对他们如何处理难民问题有一个明确的立场,而不是视而不见。当然,少做少错,不做不错,但这也肯定不是绝对的解决办法。不管政府是拒绝还是接受安置难民,都必须拿出实实在在的政策,以免出现因政策疏漏而滥权的发生。
 
 

* 刘哲伟目前在国际伊斯兰大学政治学系任职助理教授。在此之前,也曾在其他高等学府执教。刘哲伟先后于马来西亚国立大学取得政治学学士及硕士学位,并于英国布里斯托大学取得政治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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