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政府将反跳槽法和修正案交由国会特委会研究,是朝着正确方向迈进。
因为,在政府草拟的修宪案中,赋予政府的权力,远比个人自由结社的权力来的大。
专家指出,法案的修正和起草需要全面完成,才能真正有效。
梁信友律师向《透视大马》指出,由于法案存有问题,所以把反跳槽法和修正案交特委会研究是一个很好的举措。
“草案不应该在支离破碎的情况下起草,必须从整体上进行,以确保最终成果,即反跳槽法真正有效。因为,应该赋予人民权力,而非政党。”
早前,政府与希望联盟就修改联邦宪法第10条款的三点达成共识,包括完善对禁止国会议员跳槽的定义诠释。
首相署(国会与法律事务)部长旺朱乃迪指出,首相依斯迈沙比里今早主持会议达成上述议决。
旺朱乃迪今天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2年宪法(修正)(第3号)法案时披露,今早的会议也同意有关废除联邦宪法第48(6)条款的建议,包括任何其他有必要的修宪案。

宪法第48(6)条款阐明,辞去国会议员职者,从辞职日生效起的5年内,将丧失竞选国会议员的资格。
“第3点是制定关于禁止国会议员跳槽法案,并将此事提呈下议院委任的特别遴选委员会探讨。”
另外,朝野达成共识,寻求在5月底前召开国会特别会议,提呈并通过反跳槽法案。
希望联盟主席理事会发文告指出,希盟主要领袖与首相依斯迈沙比里和首相署(国会与法律事务)部长旺朱乃迪在国会举行会谈,达成上述共识。
另一方面,净选盟2.0主席范平东提及,鉴于最初的修正案将带来严重的后果,所以延期符合所有人的最佳利益。
“鉴于修改联邦宪法的严重性和严重后果,将对自由结社权力带来严重影响,净选盟同意把修正案交由国会特别委员会进行研究。”

他坚持,国会特委会必须秉持透明的处事方式。
“我们希望国会特委会尽可能保持透明,并与公民社会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进行接触。”
至于塔斯马尼亚大学亚洲学院主任詹运豪博士则提到,限制首相任期应该成为优先处理的事项,可是各造却把太多焦点聚集在反跳槽法令。
他认为,很多立法者担心法案可能被滥用,并赋予行政部门太多的权力。”
“这也是为什么,把修正案提交给国会特委会,让他们进一步研究。”
“(但)我认为限制首相两届任期,远比反跳槽法来的重要。我并不是说,反跳槽法案不重要,但首要任务应该是限制首相任期。”

另外,行动党兵如港州议员李存孝欢迎将反跳槽法和修正案交由特委会进行研究。
不过,他认为,在将反跳槽法和修正案提呈给国会的行动上,内阁仍然有最终的决策权。
“提交给特委会是解决立法僵局的妥协途径,并在遏制跳槽方面达致共识。”
他也提出质疑,如果内阁拒特委会的建议,将会出现怎样的局面?
他说:“如果内阁拒绝第49(A)条文,我们是否会继续陷入僵局?”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