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表明,政府必须专注于拟定和厘清反跳槽法修正案,确保未来不会遭滥用。
他发布声明指出,联邦宪法第10条的修正案,不能偏离最初的目标,即防止跳党,这一点很重要。
“事实上,有人担心仅仅修改宪法第10条可能会赋予政府过多的权力,政府可能会出于反跳槽以外的原因,使用修正案惩罚民选代表。”
“这种担忧可能被夸大了,但过去提醒人们,善意的法律可能会被滥用。”
他披露,人们一直担心反跳槽的概念可能会被广泛解释,从而引起对潜在滥用的担忧和恐惧。
他说:“这就是为什么反对党在支持政府修改宪法的同时,希望准确和专注于反跳槽,而不是偏离最初的目标。”
早前,首相署(国会与法律事务)部长旺朱乃迪表明,反跳槽法案不会在下周一国会特别会议中提呈,当天将提呈及辩论2022年宪法修正法案。
虽然,修正案并未禁止立法者更换政党,但政府阐明,修正案将允许提出一项更实质性的独立法案,管理跳党。
另一方面,拉玛沙米提及,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反跳槽立法,因为人们担心在即将到来的大选中,一两个政党可能会滥用结社自由,吸引民选代表支持。
他强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实施反跳槽立法意味着尊重和尊重民主。
他坚持,选民对选举候选人的信任,绝不能被金钱政治的诅咒所破坏。
他认为,政府必须在明天召开的国会特别议会会议之后,给一个确切的日期,以辩论和批准关于反跳槽的立法。
经过几个月的拖延,政府已经通知国会议员,将修改联邦宪法第10条文,让联邦法律限制当选国会议员和州议会议员跳党。
不过,这项修正案并非立即禁止议员跳党,政府阐明,宪法修正案将允许其提呈一个更实质性的独立法案,处理议员跳槽的问题。
在此之前,消息人士告诉《透视大马》,政府已计划在去年8月依斯迈沙比里出任首相后的第三次宪法修正案中插入第10(3a)条文和第49(A)条文,并修改附彔8。
第10(3a)条文的旨在阻止跳党行为,而第49(A)条文和第8附表的修正则是阐明在议员退出或被其政党开除的情况下,如何腾出国会与州议席的一些条件。
虽然第49(A)条文没有涵盖所有可能导致国会议员跳槽的情况,但它将阻止国会议员随意更换政党,就像在喜来登事件以及随后吉打、霹雳、柔佛、沙巴和马六甲的州政府倒台中所看到的那样。
但来自依斯迈沙比里自己的政治伙伴对第49(A)条文的反对,迫使政府放弃修改这一条文,并将修正法案限制在第10(3a)条文。
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因为国盟的50名国会议员中,有一半(25人)是跳党者。
在这25人中,有15人是在2018年在国阵旗帜下获胜当选的,另外10人则来自人民公正党。
虽然此举不是很理想,但周一的修正案将安抚他们。
这在国盟丶伊斯兰党和砂拉越政党联盟在声明中,表明他们将宪法修正法案,反映了这一点。
但是,比起为以后独立的反跳槽法案铺路,周一的修正案将为依斯迈沙比里提供他所需要的喘息空间,让他从巫统高层领导要在今年大选的压力下解脱,并允许他保留他与希盟签署的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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