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受贿以批10亿美元汇款 洁蒂丈夫研究采取法律行动


道菲否认高盛前银行家莱斯纳指他收贿,以确保2009年将10亿美元从马来西亚迅速汇入1MDB与沙地石油(PetroSaudi)合资企业的法庭证词。(档案照:透视大马)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前行长洁蒂的丈夫道菲否认高盛前银行家莱斯纳指他收贿,以确保2009年将10亿美元从马来西亚迅速汇入1MDB与沙地石油(PetroSaudi)合资企业的法庭证词。

道菲说,他莱斯纳的证词感到震惊,并将寻求法律建议以采取下一步的行动。

道菲是于今日,针对莱斯纳昨天在纽约法院就其高盛公司下属黄宗华受贿案的证词,在媒体发表上述声明。

他指出,莱斯纳的说法是不真实的,并否认认识当时的高盛亚洲投资主管,以及黄宗华。

“我既没有见过他们,也没有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沟通过。我希望明确指出,在我的整个人生中,我从未接受过任何人的任何贿赂。”

他也说,有鉴于纽约正在进行的诉讼程序,他被建议不要发表任何进一步的评论。

道菲在一篇通过Messrs Jagjit Ariff & Co.律师楼发表的声明中说,他将就莱斯纳针对他的证词寻求法律建议,以采取下一步行动。

早前莱纳斯向美国法庭指出,他听说,在贿赂国家银行前总裁洁蒂丈夫的情况下,一马公司才顺利获得国家银行批准,一夜之间将10亿美元资金汇出大马。

莱纳斯指他是从下属黄宗华处听闻1MDB在有关联营计划投资了10亿美元。

“马来西亚在2009年还实施资金管制,涉及这个规模的投资在获得汇款出国前,必须得到国家银行的批准。”

“基本上他们需要将10亿美元的款项汇出马来西亚。根据黄宗华,这边款项在一夜里面就汇出了。”

莱纳斯并没有提到道菲阿曼的名字。他还说,无法“独立确认”是否真的有行贿行为。

国家银行昨天发文告回应,强调一切依照法律行事。

国行在文告中指出,设立在大马的机构如果要向海外投资,必须遵守1953年交易管制法令,或后来的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这类投资的限制和管制原则一贯公开透明,公布在国家银行的网站。

反贪会去年11月透露,新加坡政府把1540万美元的一马公司资金归还大马政府,而这笔钱来自道菲阿曼与他人共同持有的一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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